抽象方法和虚拟方法有什么区别?在哪些情况下,建议使用抽象方法或虚拟方法?哪一种是最好的方法?


当前回答

抽象函数没有实现,只能在抽象类上声明。这迫使派生类提供实现。

虚拟函数提供默认实现,它可以存在于抽象类或非抽象类上。

例如:

public abstract class myBase
{
    //If you derive from this class you must implement this method. notice we have no method body here either
    public abstract void YouMustImplement();

    //If you derive from this class you can change the behavior but are not required to
    public virtual void YouCanOverride()
    { 
    }
}

public class MyBase
{
   //This will not compile because you cannot have an abstract method in a non-abstract class
    public abstract void YouMustImplement();
}

其他回答

图.-命题的传统三重分类。

在道义逻辑(义务和许可的研究)中,每个命题都是强制性的(“必须”运算符)、可选的(“可能”运算符)或不允许的(“不得”运算符),任何命题都不属于这三类中的一类。

此外,允许(“可能”运算符)命题是强制性或可选的命题,不允许(“未必”运算符)的命题是不允许或可选的,非可选(“必须或不得”运算符)是强制性或不允许的命题。

特别是,强制性命题是允许的,而不允许的命题是不允许的。

将这些运算符应用于命题“方法被覆盖”会产生以下命题:

抽象(纯)/具体方法:该方法必须被重写/不能被重写;virtual/real(final)方法:该方法可以被重写/不能被重写。

特别是,抽象方法是虚拟的,而真实方法是具体的。

抽象函数或方法是由类公开的公共“操作名称”,其目的与抽象类一起,主要是在对象设计中针对对象必须实现的结构提供一种形式的约束。

事实上,从其抽象类继承的类必须为该方法提供一个实现,通常编译器在不实现时会引发错误。

使用抽象类和方法非常重要,主要是为了避免在设计类时关注实现细节,从而导致类结构与实现过于相关,从而在它们之间协作的类之间创建依赖关系和耦合。

虚拟函数或方法只是一种模拟类的公共行为的方法,但我们可以在继承链中自由修改它,因为我们认为子类可能需要为该行为实现一些特定的扩展。

它们都代表了面向对象范式中的一种多元化。

我们可以一起使用抽象方法和虚拟函数来支持一个好的继承模型。

我们为解决方案的主要对象设计了一个很好的抽象结构,然后通过定位那些更易于进一步专门化的对象来创建基本实现,我们将这些对象作为虚拟对象,最后我们专门化我们的基本实现,最终“覆盖”继承的虚拟对象。

绑定是将名称映射到代码单元的过程。

后期绑定意味着我们使用名称,但延迟映射。换言之,我们首先创建/提及名称,然后让后续流程处理代码到该名称的映射。

现在考虑:

与人类相比,机器确实擅长搜索和排序与机器相比,人类确实擅长发明和创新

因此,简单的答案是:virtual是机器(运行时)的后期绑定指令,而abstract是人类(程序员)的后期约束指令

换句话说,虚拟意味着:

亲爱的运行时,通过执行您最擅长的操作将适当的代码绑定到此名称:搜索

抽象意味着:

亲爱的程序员,请尽你所能将适当的代码绑定到这个名字上:发明

为完整起见,重载意味着:

“亲爱的编译器,通过做你最擅长的事情,将适当的代码绑定到这个名称:排序”。

虚拟方法:

虚拟意味着我们可以超越它。虚拟函数有一个实现。当我们继承类时可以重写虚拟函数并提供我们自己的逻辑。我们可以在实现子类中的函数(可以说是阴影)。

抽象方法

抽象意味着我们必须重写它。抽象函数没有实现,必须在抽象类中。它只能声明。这迫使派生类提供它的实现。抽象成员是隐式虚拟的。在某些语言中,抽象可以称为纯虚拟。公共抽象类BaseClass{ 受保护的抽象void xAbstractMethod();公共虚拟void xVirtualMethod(){变量x=3+4;}}

抽象函数“只是”签名,没有实现。它在接口中用于声明如何使用类。它必须在其中一个派生类中实现。

虚函数(实际上是方法)也是您声明的函数,应该在继承层次结构类之一中实现。

此类类的继承实例也继承实现,除非您在较低层次结构类中实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