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和虚拟方法有什么区别?在哪些情况下,建议使用抽象方法或虚拟方法?哪一种是最好的方法?
当前回答
抽象函数没有实现,只能在抽象类上声明。这迫使派生类提供实现。
虚拟函数提供默认实现,它可以存在于抽象类或非抽象类上。
例如:
public abstract class myBase
{
//If you derive from this class you must implement this method. notice we have no method body here either
public abstract void YouMustImplement();
//If you derive from this class you can change the behavior but are not required to
public virtual void YouCanOverride()
{
}
}
public class MyBase
{
//This will not compile because you cannot have an abstract method in a non-abstract class
public abstract void YouMustImplement();
}
其他回答
据我所知:
抽象方法:
只有抽象类才能保存抽象方法。派生类也需要实现该方法,并且类中没有提供任何实现。
虚拟方法:
类可以声明这些并提供其实现。派生类还需要实现方法来重写它。
绑定是将名称映射到代码单元的过程。
后期绑定意味着我们使用名称,但延迟映射。换言之,我们首先创建/提及名称,然后让后续流程处理代码到该名称的映射。
现在考虑:
与人类相比,机器确实擅长搜索和排序与机器相比,人类确实擅长发明和创新
因此,简单的答案是:virtual是机器(运行时)的后期绑定指令,而abstract是人类(程序员)的后期约束指令
换句话说,虚拟意味着:
亲爱的运行时,通过执行您最擅长的操作将适当的代码绑定到此名称:搜索
抽象意味着:
亲爱的程序员,请尽你所能将适当的代码绑定到这个名字上:发明
为完整起见,重载意味着:
“亲爱的编译器,通过做你最擅长的事情,将适当的代码绑定到这个名称:排序”。
抽象函数或方法是由类公开的公共“操作名称”,其目的与抽象类一起,主要是在对象设计中针对对象必须实现的结构提供一种形式的约束。
事实上,从其抽象类继承的类必须为该方法提供一个实现,通常编译器在不实现时会引发错误。
使用抽象类和方法非常重要,主要是为了避免在设计类时关注实现细节,从而导致类结构与实现过于相关,从而在它们之间协作的类之间创建依赖关系和耦合。
虚拟函数或方法只是一种模拟类的公共行为的方法,但我们可以在继承链中自由修改它,因为我们认为子类可能需要为该行为实现一些特定的扩展。
它们都代表了面向对象范式中的一种多元化。
我们可以一起使用抽象方法和虚拟函数来支持一个好的继承模型。
我们为解决方案的主要对象设计了一个很好的抽象结构,然后通过定位那些更易于进一步专门化的对象来创建基本实现,我们将这些对象作为虚拟对象,最后我们专门化我们的基本实现,最终“覆盖”继承的虚拟对象。
只有抽象类才能有抽象成员。从抽象类继承的非抽象类必须重写其抽象成员。抽象成员是隐式虚拟的。抽象成员不能提供任何实现(抽象在某些语言中称为纯虚拟)。
抽象函数不能有主体,必须由子类重写
虚函数将有一个主体,并且可以或不可以被子类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