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和虚拟方法有什么区别?在哪些情况下,建议使用抽象方法或虚拟方法?哪一种是最好的方法?


当前回答

据我所知:

抽象方法:

只有抽象类才能保存抽象方法。派生类也需要实现该方法,并且类中没有提供任何实现。

虚拟方法:

类可以声明这些并提供其实现。派生类还需要实现方法来重写它。

其他回答

必须始终重写抽象函数。

因此:

抽象函数-当继承者必须提供自己的实现时虚拟-由继承人决定

抽象函数不能具有功能。你基本上是说,任何子类都必须给出自己版本的这个方法,但是它太通用了,甚至无法在父类中实现。

一个虚拟函数,基本上就是说,看,这里的功能对于子类来说可能不够好,也可能不够好。因此,如果它足够好,请使用此方法,如果不好,请重写我,并提供您自己的功能。

抽象方法:当类包含抽象方法时,该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的。抽象方法没有实现,因此派生自该抽象类的类必须为该抽象方法提供实现。

虚拟方法:类可以具有虚拟方法。虚拟方法有一个实现。当从具有虚拟方法的类继承时,可以重写虚拟方法并提供额外的逻辑,或者用自己的实现替换逻辑。

何时使用什么:在某些情况下,您知道某些类型应该有一个特定的方法,但您不知道该方法应该有什么实现。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创建包含具有此签名的方法的接口。然而,如果您有这样的情况,但您知道该接口的实现者也将有另一个通用方法(您已经可以为其提供实现),那么您可以创建一个抽象类。然后,这个抽象类包含抽象方法(必须重写)和另一个包含“公共”逻辑的方法。

如果您有一个可以直接使用的类,但您希望继承者能够更改某些行为,则应使用虚拟方法,尽管这不是强制性的。

抽象函数“只是”签名,没有实现。它在接口中用于声明如何使用类。它必须在其中一个派生类中实现。

虚函数(实际上是方法)也是您声明的函数,应该在继承层次结构类之一中实现。

此类类的继承实例也继承实现,除非您在较低层次结构类中实现它。

只有抽象类才能有抽象成员。从抽象类继承的非抽象类必须重写其抽象成员。抽象成员是隐式虚拟的。抽象成员不能提供任何实现(抽象在某些语言中称为纯虚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