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和虚拟方法有什么区别?在哪些情况下,建议使用抽象方法或虚拟方法?哪一种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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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
抽象方法:
只有抽象类才能保存抽象方法。派生类也需要实现该方法,并且类中没有提供任何实现。
虚拟方法:
类可以声明这些并提供其实现。派生类还需要实现方法来重写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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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
抽象方法:
只有抽象类才能保存抽象方法。派生类也需要实现该方法,并且类中没有提供任何实现。
虚拟方法:
类可以声明这些并提供其实现。派生类还需要实现方法来重写它。
抽象函数“只是”签名,没有实现。它在接口中用于声明如何使用类。它必须在其中一个派生类中实现。
虚函数(实际上是方法)也是您声明的函数,应该在继承层次结构类之一中实现。
此类类的继承实例也继承实现,除非您在较低层次结构类中实现它。
如果一个类从这个抽象类派生,那么它将被强制重写抽象成员。这与虚修饰符不同,虚修饰符指定可以可选地重写成员。
抽象函数不能具有功能。你基本上是说,任何子类都必须给出自己版本的这个方法,但是它太通用了,甚至无法在父类中实现。
一个虚拟函数,基本上就是说,看,这里的功能对于子类来说可能不够好,也可能不够好。因此,如果它足够好,请使用此方法,如果不好,请重写我,并提供您自己的功能。
图.-命题的传统三重分类。
在道义逻辑(义务和许可的研究)中,每个命题都是强制性的(“必须”运算符)、可选的(“可能”运算符)或不允许的(“不得”运算符),任何命题都不属于这三类中的一类。
此外,允许(“可能”运算符)命题是强制性或可选的命题,不允许(“未必”运算符)的命题是不允许或可选的,非可选(“必须或不得”运算符)是强制性或不允许的命题。
特别是,强制性命题是允许的,而不允许的命题是不允许的。
将这些运算符应用于命题“方法被覆盖”会产生以下命题:
抽象(纯)/具体方法:该方法必须被重写/不能被重写;virtual/real(final)方法:该方法可以被重写/不能被重写。
特别是,抽象方法是虚拟的,而真实方法是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