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在函数中只有一个return语句是一个更好的实践?

或者在逻辑上正确的情况下,可以从函数中返回,这意味着函数中可能有许多返回语句?


当前回答

由于错误处理,您已经隐式地拥有多个隐式返回语句,因此要处理它。

但是,就像编程中的典型情况一样,有支持和反对多次返回实践的例子。如果它能让代码更清晰,那就这样做。使用许多控制结构会有所帮助(例如case语句)。

其他回答

没有人提到或引用代码完成,所以我就这么做。

17.1返回

尽量减少每个例程的返回次数。如果在底部阅读一个例程,你没有意识到它可能会返回到上面的某个地方,那么理解它就更难了。

在增强可读性时使用返回。在某些例程中,一旦知道了答案,就希望立即将其返回给调用例程。如果例程以不需要任何清理的方式定义,则不立即返回意味着必须编写更多代码。

我倾向于认为函数中间的return语句是不好的。您可以使用返回在函数的顶部构建一些保护子句,当然也可以告诉编译器在函数的末尾返回什么,但函数中间的返回很容易被忽略,并且会使函数更难解释。

一般来说,我尝试从一个函数中只有一个出口点。然而,有时这样做实际上会创建一个比必要的更复杂的函数体,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有多个出口点。它确实需要基于结果的复杂性进行“判断”,但目标应该是在不牺牲复杂性和可理解性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出口点。

如果可以只写下一个观点,那就是我的观点:

我完全不同意“单返回语句理论”,认为它在代码可读性、逻辑和描述方面都是推测性的,甚至是破坏性的。

使用一次-一次返回的习惯对于纯过程式编程来说都很糟糕,更不用说更高级的抽象(函数式、组合式等)了。此外,我希望所有以这种风格编写的代码都经过一些特殊的重写解析器,使其具有多个返回语句!

一个函数(如果它真的是一个函数/查询,根据“查询-命令分离”注意-见埃菲尔编程语言。例如)必须定义与控制流场景一样多的返回点。它在数学上更加清晰和一致;它是编写函数(即查询)的方法。

但对于你的特工收到的突变信息——程序调用,我不会那么激进。

正如Kent Beck在《实现模式》中讨论保护子句时指出的那样,使一个例程具有单一的入口和出口点……

是为了防止可能的混淆 当你在许多地方跳来跳去 同一例程中的位置。这让 当应用到FORTRAN或 汇编语言程序 有大量的全球数据,甚至 理解哪些语句是 执行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使用小方法和大部分本地数据,它是不必要的保守。”

我发现用保护子句编写的函数要比一长串嵌套的if then else语句容易理解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