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次面试中被问到这个问题。它们都是O(nlogn),但大多数人使用快速排序而不是归并排序。为什么呢?
当前回答
在归并排序中,一般算法为:
对左子数组进行排序 对右子数组进行排序 合并两个已排序的子数组
在顶层,合并两个已排序的子数组涉及处理N个元素。
再往下一层,第3步的每次迭代都涉及处理N/2个元素,但您必须重复此过程两次。所以你仍然在处理2 * N/2 == N个元素。
再往下一层,你要合并4 * N/4 == N个元素,以此类推。递归堆栈中的每个深度都涉及合并相同数量的元素,涉及对该深度的所有调用。
考虑一下快速排序算法:
选择一个枢轴点 将枢轴点放置在数组中的正确位置,所有较小的元素放在左边,较大的元素放在右边 对左子数组进行排序 对右子数组排序
在顶层,你处理的是一个大小为n的数组,然后选择一个枢轴点,把它放在正确的位置,然后可以在算法的其余部分完全忽略它。
再往下一层,您将处理2个子数组,它们的组合大小为N-1(即减去之前的枢轴点)。为每个子数组选择一个枢轴点,总共有2个额外的枢轴点。
再往下一层,您将处理4个子数组,它们的组合大小为N-3,原因与上面相同。
然后N-7…然后c15…然后N-32…
递归堆栈的深度保持大致相同(logN)。使用归并排序,你总是在递归堆栈的每一层处理n个元素的归并。但是使用快速排序,你要处理的元素数量会随着你在堆栈中向下移动而减少。例如,如果你在递归堆栈中查看深度,你正在处理的元素数量是N - 2^((logN)/2)) == N -根号(N)。
声明:对于归并排序,因为每次都将数组分割为两个完全相等的块,所以递归深度正好是logN。在快速排序时,由于枢轴点不太可能恰好位于数组的中间,因此递归堆栈的深度可能略大于logN。我还没有做过数学计算,看看这个因素和上面描述的因素在算法复杂性中究竟扮演了多大的角色。
其他回答
这是一个相当老的问题,但因为我最近处理了这两个问题,所以这里是我的2c:
归并排序平均需要~ N log N次比较。对于已经(几乎)排序过的排序数组,这可以达到1/ 2nlog N,因为在归并时,我们(几乎)总是选择“左边”的1/ 2n次,然后只复制右边1/ 2n个元素。此外,我可以推测,已经排序的输入使处理器的分支预测器发光,但猜测几乎所有的分支都正确,从而防止管道停顿。
快速排序平均需要~ 1.38 nlog N个比较。在比较方面,它不会从已经排序的数组中获得很大的好处(但是在交换方面,可能在CPU内部的分支预测方面,它会获得很大的好处)。
我在相当现代的处理器上的基准测试显示如下:
当比较函数是回调函数时(如qsort() libc实现),对于随机输入,快速排序比归并排序慢15%,对于已经排序的64位整数,快排序比归并排序慢30%。
另一方面,如果比较不是回调,我的经验是快速排序优于归并排序高达25%。
然而,如果你的(大)数组只有很少的唯一值,归并排序在任何情况下都开始超过快速排序。
因此,底线可能是:如果比较是昂贵的(例如,回调函数,比较字符串,比较结构的许多部分,主要是得到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if”来产生差异)-很可能你会更好地使用归并排序。对于简单的任务,快速排序会更快。
之前所说的都是真的: -快速排序可以是N^2,但Sedgewick声称,一个好的随机实现有更多的机会,计算机执行排序被闪电击中比N^2 —归并排序需要占用额外空间
维基百科上关于快速排序的词条:
Quicksort also competes with mergesort, another recursive sort algorithm but with the benefit of worst-case Θ(nlogn) running time. Mergesort is a stable sort, unlike quicksort and heapsort, and can be easily adapted to operate on linked lists and very large lists stored on slow-to-access media such as disk storage or network attached storage. Although quicksort can be written to operate on linked lists, it will often suffer from poor pivot choices without random access. The main disadvantage of mergesort is that, when operating on arrays, it requires Θ(n) auxiliary space in the best case, whereas the variant of quicksort with in-place partitioning and tail recursion uses only Θ(logn) space. (Note that when operating on linked lists, mergesort only requires a small, constant amount of auxiliary storage.)
快速排序和合并排序的小增加。
它还可以依赖于排序项的类型。如果访问项、交换和比较不是简单的操作,就像比较平面内存中的整数一样,那么归并排序可能是更可取的算法。
例如,我们在远程服务器上使用网络协议对项目进行排序。
而且,在像“链表”这样的自定义容器中,也没有快速排序的好处。 1. 对链表进行归并排序,不需要额外的内存。 2. 快速排序中对元素的访问不是顺序的(在内存中)
但大多数人使用快速排序而不是归并排序。为什么呢?”
一个没有给出的心理学原因是,快速排序的名字更为巧妙。很好的市场营销。
是的,带有三重分区的快速排序可能是最好的通用排序算法之一,但“快速”排序听起来比“归并”排序强大得多,这是无法克服的事实。
为什么快速排序很好?
QuickSort takes N^2 in worst case and NlogN average case. The worst case occurs when data is sorted. This can be mitigated by random shuffle before sorting is started. QuickSort doesn't takes extra memory that is taken by merge sort. If the dataset is large and there are identical items, complexity of Quicksort reduces by using 3 way partition. More the no of identical items better the sort. If all items are identical, it sorts in linear time. [This is default implementation in most libraries]
快速排序总是比归并排序好吗?
不是真的。
归并排序是稳定的,但快速排序不是。所以如果你需要输出的稳定性,你可以使用归并排序。在许多实际应用中需要稳定性。 现在内存很便宜。因此,如果Mergesort使用的额外内存对您的应用程序不是至关重要的,那么使用Mergesort也没有什么害处。
注意:在java中,Arrays.sort()函数对基本数据类型使用快速排序,对对象数据类型使用归并排序。因为对象消耗内存开销,所以为归并排序增加一点开销对于性能来说可能不是什么问题。
参考:在Coursera上观看普林斯顿算法课程第三周的快速排序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