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程可以有参数,这不是新闻。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任意多的参数,但是过多的参数会使您的例程难以理解和维护。

当然,您可以使用结构化变量作为解决方法:将所有这些变量放在单个结构中并将其传递给例程。事实上,使用结构来简化参数列表是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描述的技术之一。但正如他所说:

谨慎的程序员避免将数据捆绑在一起,除非逻辑上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你的例程有太多的参数,或者你使用一个结构体来掩盖一个大的参数列表,你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就是说,你没有保持耦合松散。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一个参数列表太大?我认为5个以上的参数太多了。你怎么看?


当前回答

A length restriction on a parameter list is just one more restriction. And restriction means applied violence. It sounds funny, but you can be non-violent even when programming. Just let the code dictate the rules. It is obvious that if you have many parameters, the body of the function/class method will be big enough to make use of them. And big code snippets usually can be refactored and split into smaller chunks. So you get solution against having many parameters as free bonus, since they are split among the smaller refactored pieces of code.

其他回答

根据Perl最佳实践,3个是可以的,4个太多了。这只是一个指导方针,但在我们店里,这是我们努力遵守的。

如果您开始在心里计算签名中的参数,并将它们与调用匹配,那么是时候重构了!

我的答案将基于函数被调用的频率。

如果它是一个只被调用一次的init函数,那么就让它占用10个parms或更多,谁在乎呢。

如果它每帧被调用一堆次,那么我倾向于创建一个结构,并只传递一个指针给它,因为这往往更快(假设你不是每次都重建结构)。

我想说,只要你有2-4的过载,如果你需要的话,你就可以去更高的地方。

我过去使用的一些代码使用全局变量,只是为了避免传递太多参数。

请不要这样做!

(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