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程可以有参数,这不是新闻。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任意多的参数,但是过多的参数会使您的例程难以理解和维护。

当然,您可以使用结构化变量作为解决方法:将所有这些变量放在单个结构中并将其传递给例程。事实上,使用结构来简化参数列表是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描述的技术之一。但正如他所说:

谨慎的程序员避免将数据捆绑在一起,除非逻辑上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你的例程有太多的参数,或者你使用一个结构体来掩盖一个大的参数列表,你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就是说,你没有保持耦合松散。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一个参数列表太大?我认为5个以上的参数太多了。你怎么看?


当前回答

似乎除了数字之外还有其他的考虑因素,以下是我想到的一些:

与函数主要目的的逻辑关系vs.一次性设置 如果它们只是环境标志,那么捆绑会非常方便

其他回答

在最差的5个代码片段中,检查第二个,“这是一个构造函数吗”。它有37⋅4≈150个参数:

下面是一个程序员写的构造函数[…]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认为是的,它是一个很大的构造器,但他使用eclipse自动代码生成工具。NOO,在这个构造函数中,我发现了一个小错误,这让我得出结论,这个构造函数是手工编写的。(顺便说一下,这只是构造函数的顶部部分,它不是完整的)。

根据我的说法,可能会有超过4个或某个固定数字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事情可能是

你的方法做的太多了,你需要重构。 您可能需要考虑使用集合或某些数据结构。 重新考虑你的类设计,也许有些东西不需要传递。

从易于使用或易于阅读代码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当您需要对方法签名进行“换行”时,应该停下来思考,除非您感到无助,所有使签名更小的努力都没有结果。在过去和现在,一些非常好的图书馆使用超过4-5辆婴儿车。

对于我来说,当列表在我的IDE上超过一行时,那么它就是一个参数太多了。我想在一行中看到所有的参数,而不中断眼神交流。但这只是我个人的偏好。

什么时候被认为如此淫秽的东西可以被监管,尽管第一修正案保证了言论自由?根据波特·斯图尔特法官的说法,“当我看到它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里也是一样。

我讨厌制定这样的硬性规则,因为答案不仅取决于项目的大小和范围,而且我认为它甚至会改变到模块级别。这取决于你的方法在做什么,或者这个类应该表示什么,2个参数很可能太多了,这是过度耦合的症状。

我建议通过在第一时间提出这个问题,并尽可能多地限定你的问题,你真的知道所有这些。这里最好的解决方案不是依赖于一个硬性的数字,而是在同行中查看设计评审和代码评审,以确定低内聚性和紧密耦合的领域。

不要害怕向同事展示你的工作成果。如果您害怕,这可能是您的代码有问题的更大迹象,并且您已经知道了它。

我基本上同意5,但是,如果在我需要更多的情况下,这是解决问题的最清晰的方法,那么我会使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