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任何时候需要对当前对象的引用。

一个特别方便的场景是当对象调用一个函数并希望将自己传递给它时。

例子:

void onChange()
{
    screen.draw(this);
}

其他回答

我也倾向于在任何地方使用它,只是为了确保我们正在处理的是实例成员。

我只在绝对必要的时候使用它,即当另一个变量遮蔽另一个变量时。比如这里:

class Vector3
{
    float x;
    float y;
    float z;

    public Vector3(float x, float y, float z)
    {
        this.x = x;
        this.y = y;
        this.z = z;
    }

}

或者像Ryan Fox指出的,当你需要把它作为参数传递时。(局部变量优先于成员变量)

this关键字的另一个很少使用的情况是,当您需要从实现类中调用显式接口实现时。这里有一个人为的例子:

class Example : ICloneable
{
    private void CallClone()
    {
        object clone = ((ICloneable)this).Clone();
    }

    object ICloneable.Clone()
    {
        throw new NotImplementedException();
    }
}

你应该经常使用它,我用它来区分私有字段和参数(因为我们的命名约定声明我们不为成员和参数名使用前缀(并且它们是基于在互联网上找到的信息,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最佳实践))

我不能相信所有的人都说使用它总是一个“最佳实践”之类的。

当存在歧义时使用“this”,如Corey的例子,或者当需要将对象作为参数传递时,如Ryan的例子。没有理由以其他方式使用它,因为能够基于作用域链解析变量应该足够清楚,因此不需要用它来限定变量。

编辑:关于“this”的c#文档指出了“this”关键字除了我提到的两种用途之外的另一种用途——用于声明索引器

编辑:@Juan:嗯,我在我的语句中没有看到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有3个实例,当我使用“this”关键字时(在c#文档中有记录),而这些时候你实际上需要它。在构造函数中,当没有阴影发生时,在变量前面加上“this”只是浪费我的击键和阅读它的时间,它没有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