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每当我引用一个实例变量时,我都会使用它,即使我不需要。我认为这让代码更清晰。

其他回答

我使用它的时候,在一个函数中,接受了对同一类型对象的引用,我想完全清楚我引用的是哪个对象,在哪里。

例如

class AABB
{
  // ... members
  bool intersects( AABB other )
  {
    return other.left() < this->right() &&
           this->left() < other.right() &&

           // +y increases going down
           other.top() < this->bottom() &&
           this->top() < other.bottom() ;
  }
} ;

(vs)

class AABB
{
  bool intersects( AABB other )
  {
    return other.left() < right() &&
           left() < other.right() &&

           // +y increases going down
           other.top() < bottom() &&
           top() < other.bottom() ;
  }
} ;

AABB的right()指的是哪一个?这增加了一点澄清。

从来没有。永远。如果你有变量阴影,你的命名约定就会崩溃。我的意思是,成员变量没有区别的命名吗?Facepalm指

这取决于我所遵循的编码标准。如果我们用_来表示一个实例变量,那么“this”就多余了。如果我们不使用_,那么我倾向于使用这个来表示实例变量。

每当我引用一个实例变量时,我都会使用它,即使我不需要。我认为这让代码更清晰。

我不能相信所有的人都说使用它总是一个“最佳实践”之类的。

当存在歧义时使用“this”,如Corey的例子,或者当需要将对象作为参数传递时,如Ryan的例子。没有理由以其他方式使用它,因为能够基于作用域链解析变量应该足够清楚,因此不需要用它来限定变量。

编辑:关于“this”的c#文档指出了“this”关键字除了我提到的两种用途之外的另一种用途——用于声明索引器

编辑:@Juan:嗯,我在我的语句中没有看到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有3个实例,当我使用“this”关键字时(在c#文档中有记录),而这些时候你实际上需要它。在构造函数中,当没有阴影发生时,在变量前面加上“this”只是浪费我的击键和阅读它的时间,它没有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