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只要StyleCop告诉我,我就使用它。必须遵守StyleCop。噢,是的。

其他回答

黑C + +铝

我同意“非用不可”的说法。不必要地用它修饰代码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当你忘记这样做时,编译器不会警告你。这可能会给那些期待它一直在那里的人带来困惑,也就是说,他们必须考虑它。

那么,你什么时候会使用它呢?我只是看了一些随机的代码,并找到了这些例子(我不判断这些是好事还是坏事):

将“yourself”传递给一个函数。 将“你自己”分配给一个指针或类似的东西。 铸造,即上/下铸造(安全或其他),铸造constness等。 编译器强制消歧。

下面是我使用它的时候:

从类内部访问私有方法(以区分) 将当前对象传递给另一个方法(或在发生事件时作为发送者对象) 创建扩展方法时:D

我没有对私有字段使用这个,因为我用下划线(_)作为私有字段变量名的前缀。

就我个人而言,我在引用成员变量时总是尝试使用这个。它有助于澄清代码并使其更具可读性。即使没有歧义,第一次阅读我的代码的人也不知道这一点,但如果他们看到始终使用这个,他们就会知道他们是否在查看成员变量。

从来没有。永远。如果你有变量阴影,你的命名约定就会崩溃。我的意思是,成员变量没有区别的命名吗?Facepalm指

this关键字的另一个很少使用的情况是,当您需要从实现类中调用显式接口实现时。这里有一个人为的例子:

class Example : ICloneable
{
    private void CallClone()
    {
        object clone = ((ICloneable)this).Clone();
    }

    object ICloneable.Clone()
    {
        throw new NotImplementedExceptio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