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黑C + +铝

我同意“非用不可”的说法。不必要地用它修饰代码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当你忘记这样做时,编译器不会警告你。这可能会给那些期待它一直在那里的人带来困惑,也就是说,他们必须考虑它。

那么,你什么时候会使用它呢?我只是看了一些随机的代码,并找到了这些例子(我不判断这些是好事还是坏事):

将“yourself”传递给一个函数。 将“你自己”分配给一个指针或类似的东西。 铸造,即上/下铸造(安全或其他),铸造constness等。 编译器强制消歧。

其他回答

只要StyleCop告诉我,我就使用它。必须遵守StyleCop。噢,是的。

每当我引用一个实例变量时,我都会使用它,即使我不需要。我认为这让代码更清晰。

你应该经常使用它,我用它来区分私有字段和参数(因为我们的命名约定声明我们不为成员和参数名使用前缀(并且它们是基于在互联网上找到的信息,所以我认为这是一个最佳实践))

“这。'帮助查找'this'类中有很多成员的成员(通常是由于深度继承链)。

按CTRL+空格键并没有帮助,因为它还包括类型;而这。’只包括会员。

一旦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我通常会删除它:但这只是我风格的突破。

在风格方面,如果你是一个独行侠——你决定;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坚持公司的政策(看看源代码控制中的东西,看看其他人在做什么)。就用它来评定成员资格而言,既不正确也不错误。唯一错误的就是前后矛盾——这是风格的黄金法则。别挑剔别人。把时间花在思考真正的编码问题上——当然还有编码。

从来没有。永远。如果你有变量阴影,你的命名约定就会崩溃。我的意思是,成员变量没有区别的命名吗?Facepalm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