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我只在绝对必要的时候使用它,即当另一个变量遮蔽另一个变量时。比如这里:

class Vector3
{
    float x;
    float y;
    float z;

    public Vector3(float x, float y, float z)
    {
        this.x = x;
        this.y = y;
        this.z = z;
    }

}

或者像Ryan Fox指出的,当你需要把它作为参数传递时。(局部变量优先于成员变量)

其他回答

这取决于我所遵循的编码标准。如果我们用_来表示一个实例变量,那么“this”就多余了。如果我们不使用_,那么我倾向于使用这个来表示实例变量。

我不能相信所有的人都说使用它总是一个“最佳实践”之类的。

当存在歧义时使用“this”,如Corey的例子,或者当需要将对象作为参数传递时,如Ryan的例子。没有理由以其他方式使用它,因为能够基于作用域链解析变量应该足够清楚,因此不需要用它来限定变量。

编辑:关于“this”的c#文档指出了“this”关键字除了我提到的两种用途之外的另一种用途——用于声明索引器

编辑:@Juan:嗯,我在我的语句中没有看到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有3个实例,当我使用“this”关键字时(在c#文档中有记录),而这些时候你实际上需要它。在构造函数中,当没有阴影发生时,在变量前面加上“this”只是浪费我的击键和阅读它的时间,它没有任何好处。

这个关键字在c#中有几种用法。

限定由相似名称隐藏的成员 将对象本身作为参数传递给其他方法 使对象从方法中返回自身 声明索引器 声明扩展方法 在构造函数之间传递参数 在内部重新分配值类型(struct)值。 在当前实例上调用扩展方法 转换为另一种类型 到同一类中定义的链构造函数

可以通过在作用域中不使用相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来避免第一种用法,例如通过遵循通用命名约定并使用属性(Pascal大小写)而不是字段(驼峰大小写)来避免与局部变量冲突(也是驼峰大小写)。在c# 3.0中,可以使用自动实现的属性轻松地将字段转换为属性。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要用this。

不必要的冗长是有惩罚的。您应该努力使代码的长度恰好与需要的长度相同,而不是更长。

“这。'帮助查找'this'类中有很多成员的成员(通常是由于深度继承链)。

按CTRL+空格键并没有帮助,因为它还包括类型;而这。’只包括会员。

一旦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我通常会删除它:但这只是我风格的突破。

在风格方面,如果你是一个独行侠——你决定;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坚持公司的政策(看看源代码控制中的东西,看看其他人在做什么)。就用它来评定成员资格而言,既不正确也不错误。唯一错误的就是前后矛盾——这是风格的黄金法则。别挑剔别人。把时间花在思考真正的编码问题上——当然还有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