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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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倾向于用_来强调字段,所以真的不需要使用这个。r#也倾向于将它们重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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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倾向于用_来强调字段,所以真的不需要使用这个。r#也倾向于将它们重构掉……

“这。'帮助查找'this'类中有很多成员的成员(通常是由于深度继承链)。

按CTRL+空格键并没有帮助,因为它还包括类型;而这。’只包括会员。

一旦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我通常会删除它:但这只是我风格的突破。

在风格方面,如果你是一个独行侠——你决定;如果你在一家公司工作,坚持公司的政策(看看源代码控制中的东西,看看其他人在做什么)。就用它来评定成员资格而言,既不正确也不错误。唯一错误的就是前后矛盾——这是风格的黄金法则。别挑剔别人。把时间花在思考真正的编码问题上——当然还有编码。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要用this。

不必要的冗长是有惩罚的。您应该努力使代码的长度恰好与需要的长度相同,而不是更长。

这取决于我所遵循的编码标准。如果我们用_来表示一个实例变量,那么“this”就多余了。如果我们不使用_,那么我倾向于使用这个来表示实例变量。

在Jakub Šturc的回答中,他关于在构造器之间传递数据的第5条可能需要一些解释。这是在重载构造函数中,并且是强制使用This的一种情况。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使用默认形参从无参数构造函数调用参数化构造函数。

class MyClass {
    private int _x
    public MyClass() : this(5) {}
    public MyClass(int v) { _x = v;}
}

我发现有时候这是一个特别有用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