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和虚拟方法有什么区别?在哪些情况下,建议使用抽象方法或虚拟方法?哪一种是最好的方法?


当前回答

抽象函数“只是”签名,没有实现。它在接口中用于声明如何使用类。它必须在其中一个派生类中实现。

虚函数(实际上是方法)也是您声明的函数,应该在继承层次结构类之一中实现。

此类类的继承实例也继承实现,除非您在较低层次结构类中实现它。

其他回答

抽象方法总是虚拟的。它们无法实现。

这是主要的区别。

基本上,如果您有一个虚拟方法的“默认”实现,并且希望允许后代更改其行为,那么您将使用该方法。

使用抽象方法,可以强制后代提供实现。

据我所知:

抽象方法:

只有抽象类才能保存抽象方法。派生类也需要实现该方法,并且类中没有提供任何实现。

虚拟方法:

类可以声明这些并提供其实现。派生类还需要实现方法来重写它。

抽象函数或方法是由类公开的公共“操作名称”,其目的与抽象类一起,主要是在对象设计中针对对象必须实现的结构提供一种形式的约束。

事实上,从其抽象类继承的类必须为该方法提供一个实现,通常编译器在不实现时会引发错误。

使用抽象类和方法非常重要,主要是为了避免在设计类时关注实现细节,从而导致类结构与实现过于相关,从而在它们之间协作的类之间创建依赖关系和耦合。

虚拟函数或方法只是一种模拟类的公共行为的方法,但我们可以在继承链中自由修改它,因为我们认为子类可能需要为该行为实现一些特定的扩展。

它们都代表了面向对象范式中的一种多元化。

我们可以一起使用抽象方法和虚拟函数来支持一个好的继承模型。

我们为解决方案的主要对象设计了一个很好的抽象结构,然后通过定位那些更易于进一步专门化的对象来创建基本实现,我们将这些对象作为虚拟对象,最后我们专门化我们的基本实现,最终“覆盖”继承的虚拟对象。

答案已经提供了很多次,但关于何时使用每一个的问题是设计时的决定。我认为,尝试将通用方法定义捆绑到不同的接口中,并将它们拉到适当抽象级别的类中是一种很好的做法。当最好定义一个实现一组简洁接口的非抽象类时,将一组通用的抽象和虚拟方法定义转储到一个类中会使该类不可实例化。一如既往,这取决于什么最适合您的应用程序特定需求。

必须始终重写抽象函数。

因此:

抽象函数-当继承者必须提供自己的实现时虚拟-由继承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