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如果有人使用var关键字是因为他们不想“找出类型”,那肯定是错误的原因。var关键字不会创建动态类型的变量,编译器仍然需要知道该类型。由于变量总是具有特定的类型,因此如果可能的话,该类型在代码中也应该是明显的。

使用var关键字的理由如下:

在需要的地方,即声明匿名类型的引用。 它使代码更具可读性,即删除重复的声明。

写出数据类型通常会使代码更容易理解。它显示了您正在使用的数据类型,因此您不必通过先弄清楚代码的功能来弄清楚数据类型。

其他回答

当我开始使用var关键字时,我也有同样的担忧。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已经习惯了它,不打算回到显式变量类型。 Visual Studio的编译器\智能感知在使隐式类型变量的工作更容易方面做得非常好。

我认为遵循正确的命名约定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代码,而不是显式键入。

这似乎是类似于“我应该在变量名中使用前缀吗?”这样的问题。 坚持使用好的变量名,让编译器考虑变量类型。

有人不喜欢批评var..所有答案downmodded..哦. .

@Jon Limjap: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可读性被降级了,就像在VB6一样。我不喜欢依靠智能感知来确定给定变量的类型。我希望能单独用源代码求出它。

命名惯例也没用——我已经用好名字了。我们要回到前缀时代吗?

令人惊讶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对foreach循环变量使用var是常识。

如果您指定了特定的类型,则可能会有编译器无声地将运行时强制转换插入程序的风险!

foreach (Derived d in listOfBase)
{

上面的代码将被编译。但是编译器会插入一个从Base到Derived的向下转换。因此,如果列表中的任何内容在运行时不是派生的,则存在无效的强制转换异常。类型安全受到损害。隐形演员太可怕了。

排除这种情况的唯一方法是使用var,因此编译器会根据列表的静态类型来确定循环变量的类型。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 not to the compiler!

你仍然对“某事”有完全的智能感知,对于任何不明确的情况,你都有单元测试,对吗?(是吗?)

它不是varchar,也不是dim,当然也不是动态或弱类型。它像这样阻止疯狂的人:

List<somethinglongtypename> v = new List<somethinglongtypename>();

把这些杂乱的思想归纳为:

var v = new List<somethinglongtypename>();

不错,但不如:

v = List<somethinglongtypename>();

但这就是布的作用。

我不使用var,因为它违背了c#的根- C/ c++ /Java。尽管这是一个编译器技巧,但它使语言感觉不那么强类型。也许20多年的C语言已经在我们(反变量的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了,我们应该在等号的左右两边都有类型。

话虽如此,我可以看到它对于长泛型集合定义和长类名(如codinghorror.com示例)的优点,但在其他地方,如string/int/bool,我真的看不出这一点。特别是

foreach (var s in stringArray)
{

}

节省3个字符!

对我来说,主要的烦恼是无法看到var代表方法调用的类型,除非你将鼠标悬停在方法上或F12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