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我们采用了“为人编写代码,而不是为机器编写代码”的理念,基于这样的假设:在维护模式中花费的时间要比在新的开发模式中花费的时间长好几倍。
对我来说,这就排除了编译器“知道”变量是什么类型的说法——当然,你不可能第一次就写出无效的代码,因为编译器会阻止你的代码编译,但是当下一个开发人员在6个月的时间里阅读代码时,他们需要能够推断出变量做得正确或不正确的地方,并快速确定问题的原因。
因此,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在我们的编码标准中是不合法的,但在我们的团队中鼓励这样做,因为它增加了可读性:
var list = new List<KeyValuePair<string, double>>();
FillList( list );
foreach( var item in list ) {
DoWork( item );
}
在边缘情况下肯定会有分歧,但我可以告诉你我的个人指导方针。
当我决定使用var时,我看看这些标准:
变量的类型(对人来说)从上下文是很明显的
变量的确切类型(对人类来说)并不是特别相关。
[例如,你可以弄清楚算法在做什么,而不用关心你使用的是哪种容器]
类型名非常长,会影响代码的可读性(提示:通常是泛型)
相反,这些情况会促使我不使用var:
类型名称相对较短且易于阅读(提示:通常不是泛型)
从初始化式的名称来看,类型并不明显
确切的类型对于理解代码/算法非常重要
在类层次结构上,当一个人不能很容易地知道正在使用层次结构的哪个级别时
最后,我永远不会使用var的本机值类型或相应的可空<>类型(int,十进制,字符串,十进制?,……)。这里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如果你使用var,一定有一个“原因”。
这些都是指导方针。你还应该考虑你同事的经验和技能,算法的复杂性,变量的寿命/范围,等等。
大多数时候,没有完美的正确答案。或者,这并不重要。
[编辑:删除重复的子弹]
我认为var的使用应该与明智选择的变量名称相结合。
我在foreach语句中使用var没有问题,前提是它不是这样的:
foreach (var c in list) { ... }
如果是这样的话:
foreach (var customer in list) { ... }
... 这样,阅读代码的人就更有可能理解什么是“列表”。如果您可以控制列表变量本身的名称,那就更好了。
这同样适用于其他情况。这是非常无用的:
var x = SaveFoo(foo);
... 但这是有道理的:
var saveSucceeded = SaveFoo(foo);
各有各的,我想。我发现自己这样做,简直是疯了:
var f = (float)3;
我需要一个12步的var程序。我叫Matt,我(ab)使用v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