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在函数中只有一个return语句是一个更好的实践?

或者在逻辑上正确的情况下,可以从函数中返回,这意味着函数中可能有许多返回语句?


当前回答

这主要是Fortran的遗留问题,在Fortran中,可以将多个语句标签传递给一个函数,这样函数就可以返回其中任何一个。

所以这种代码是完全有效的

       CALL SOMESUB(ARG1, 101, 102, 103)
C Some code
 101   CONTINUE
C Some more code
 102   CONTINUE
C Yet more code
 103   CONTINUE
C You get the general idea

但是被调用的函数决定了你的代码路径。有效率呢?可能。可维护的?不。

这就是该规则的来源(顺便说一下,一个函数没有多个入口点,这在fortran和汇编程序中是可能的,但在C中不可能)。

然而,它的措辞看起来像是可以应用到其他语言(关于多个入口点的那个不能应用到其他语言,所以它不是一个真正的程序)。所以这条规则被保留了下来,即使它指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而且不适用。

对于更结构化的语言,需要放弃这个规则,或者至少考虑更多。当然,一个充满返回值的函数很难理解,但在开始时返回不是问题。在一些c++编译器中,如果你只从一个地方返回一个值,那么一个返回点可能会生成更好的代码。

但是最初的规则被误解了,被误用了。也不再相关了。

其他回答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在执行函数的任务之前必须满足多个条件,那么在满足这些条件之前不要调用函数:

而不是:

function doStuff(foo) {
    if (foo != null) return;
}

Or

function doStuff(foo) {
    if (foo !== null) {
        ...
    }
}

在foo != null之前不要调用doStuff

if(foo != null) doStuff(foo);

这要求每个调用站点确保在调用之前满足调用的条件。如果有多个调用站点,则该逻辑最好放在单独的函数中、待调用函数的方法中(假设它们是一级公民)或代理中。

关于函数是否在数学上是可证明的这个话题,要考虑逻辑而不是语法。如果一个函数有多个返回点,这并不意味着(默认情况下)它在数学上不可证明。

Structured programming says you should only ever have one return statement per function. This is to limit the complexity. Many people such as Martin Fowler argue that it is simpler to write functions with multiple return statements. He presents this argument in the classic refactoring book he wrote. This works well if you follow his other advice and write small functions. I agree with this point of view and only strict structured programming purists adhere to single return statements per function.

使用单一出口点可以降低圈复杂度,因此,从理论上讲,可以降低在修改代码时引入错误的可能性。然而,实践往往表明需要更务实的方法。因此,我倾向于只有一个出口点,但如果可读性更好,允许我的代码有多个出口点。

这可能是一个不寻常的观点,但我认为任何相信多个return语句是有利的人都从未在只支持4个硬件断点的微处理器上使用过调试器。:-)

虽然“箭头代码”的问题是完全正确的,但当使用多个return语句时,一个问题似乎消失了,那就是在使用调试器的情况下。您没有一个方便的万能位置来放置断点,以保证您将看到退出,从而看到返回条件。

总是要求单一的返回类型是没有意义的。我认为这更像是一个标志,表明某些东西可能需要简化。有时有多个回报是必要的,但通常你可以通过至少尝试有一个退出点来简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