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在函数中只有一个return语句是一个更好的实践?
或者在逻辑上正确的情况下,可以从函数中返回,这意味着函数中可能有许多返回语句?
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在函数中只有一个return语句是一个更好的实践?
或者在逻辑上正确的情况下,可以从函数中返回,这意味着函数中可能有许多返回语句?
当前回答
这主要是Fortran的遗留问题,在Fortran中,可以将多个语句标签传递给一个函数,这样函数就可以返回其中任何一个。
所以这种代码是完全有效的
CALL SOMESUB(ARG1, 101, 102, 103)
C Some code
101 CONTINUE
C Some more code
102 CONTINUE
C Yet more code
103 CONTINUE
C You get the general idea
但是被调用的函数决定了你的代码路径。有效率呢?可能。可维护的?不。
这就是该规则的来源(顺便说一下,一个函数没有多个入口点,这在fortran和汇编程序中是可能的,但在C中不可能)。
然而,它的措辞看起来像是可以应用到其他语言(关于多个入口点的那个不能应用到其他语言,所以它不是一个真正的程序)。所以这条规则被保留了下来,即使它指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而且不适用。
对于更结构化的语言,需要放弃这个规则,或者至少考虑更多。当然,一个充满返回值的函数很难理解,但在开始时返回不是问题。在一些c++编译器中,如果你只从一个地方返回一个值,那么一个返回点可能会生成更好的代码。
但是最初的规则被误解了,被误用了。也不再相关了。
其他回答
我通常支持多个return语句。它们是最容易阅读的。
在某些情况下,这并不好。有时从函数返回可能非常复杂。我记得有一种情况,所有函数都必须链接到多个不同的库。一个库期望返回值是错误/状态代码,而其他库则不期望。使用一个return语句可以节省时间。
我很惊讶没人提到goto。Goto并不是每个人都想让你相信的编程的祸害。如果必须在每个函数中只有一个return语句,请将它放在末尾,并根据需要使用gotos跳转到该return语句。绝对避免标记和箭头编程,它们既丑陋又运行缓慢。
使用单一出口点可以降低圈复杂度,因此,从理论上讲,可以降低在修改代码时引入错误的可能性。然而,实践往往表明需要更务实的方法。因此,我倾向于只有一个出口点,但如果可读性更好,允许我的代码有多个出口点。
没有人提到或引用代码完成,所以我就这么做。
17.1返回
尽量减少每个例程的返回次数。如果在底部阅读一个例程,你没有意识到它可能会返回到上面的某个地方,那么理解它就更难了。
在增强可读性时使用返回。在某些例程中,一旦知道了答案,就希望立即将其返回给调用例程。如果例程以不需要任何清理的方式定义,则不立即返回意味着必须编写更多代码。
使用单一的退出点有好处,就像不可避免的“箭头”编程也有坏处一样。
如果在输入验证或资源分配期间使用多个出口点,我尝试将所有“错误出口”非常明显地放在函数的顶部。
“SSDSLPedia”的Spartan Programming文章和“Portland Pattern Repository’s Wiki”的单一函数出口点文章都对此有一些深刻的争论。当然,还有这篇文章要考虑。
例如,如果您真的需要一个单一的退出点(在任何不支持异常的语言中),以便在一个地方释放资源,我发现仔细应用goto是很好的;请看这个相当做作的例子(压缩以节省屏幕空间):
int f(int y) {
int value = -1;
void *data = NULL;
if (y < 0)
goto clean;
if ((data = malloc(123)) == NULL)
goto clean;
/* More code */
value = 1;
clean:
free(data);
return value;
}
就我个人而言,总的来说,我不喜欢箭头编程,而不喜欢多个出口点,尽管两者在正确应用时都很有用。当然,最好的方法是将程序的结构设计成两者都不需要。将你的函数分解成多个块通常会有所帮助:)
尽管在这样做的时候,我发现我最终得到了多个出口点,就像在这个例子中,一些较大的函数被分解成几个较小的函数:
int g(int y) {
value = 0;
if ((value = g0(y, value)) == -1)
return -1;
if ((value = g1(y, value)) == -1)
return -1;
return g2(y, value);
}
根据项目或编码指南的不同,大多数样板代码可以被宏替换。作为旁注,这样分解可以使函数g0、g1、g2非常容易单独测试。
显然,在面向对象和支持异常的语言中,我不会使用这样的if语句(或者根本不会使用,如果我可以用足够少的努力就能摆脱它的话),代码将更加简单。和non-arrowy。大多数非最终回报可能是例外。
简而言之,
少回报比多回报好 多于一次的返回比巨大的箭头更好,并且保护条款通常是可以的。 在可能的情况下,例外可能/应该取代大多数“保护条款”。
由于错误处理,您已经隐式地拥有多个隐式返回语句,因此要处理它。
但是,就像编程中的典型情况一样,有支持和反对多次返回实践的例子。如果它能让代码更清晰,那就这样做。使用许多控制结构会有所帮助(例如case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