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次面试中被问到这个问题。它们都是O(nlogn),但大多数人使用快速排序而不是归并排序。为什么呢?
当前回答
这是一个相当老的问题,但因为我最近处理了这两个问题,所以这里是我的2c:
归并排序平均需要~ N log N次比较。对于已经(几乎)排序过的排序数组,这可以达到1/ 2nlog N,因为在归并时,我们(几乎)总是选择“左边”的1/ 2n次,然后只复制右边1/ 2n个元素。此外,我可以推测,已经排序的输入使处理器的分支预测器发光,但猜测几乎所有的分支都正确,从而防止管道停顿。
快速排序平均需要~ 1.38 nlog N个比较。在比较方面,它不会从已经排序的数组中获得很大的好处(但是在交换方面,可能在CPU内部的分支预测方面,它会获得很大的好处)。
我在相当现代的处理器上的基准测试显示如下:
当比较函数是回调函数时(如qsort() libc实现),对于随机输入,快速排序比归并排序慢15%,对于已经排序的64位整数,快排序比归并排序慢30%。
另一方面,如果比较不是回调,我的经验是快速排序优于归并排序高达25%。
然而,如果你的(大)数组只有很少的唯一值,归并排序在任何情况下都开始超过快速排序。
因此,底线可能是:如果比较是昂贵的(例如,回调函数,比较字符串,比较结构的许多部分,主要是得到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if”来产生差异)-很可能你会更好地使用归并排序。对于简单的任务,快速排序会更快。
之前所说的都是真的: -快速排序可以是N^2,但Sedgewick声称,一个好的随机实现有更多的机会,计算机执行排序被闪电击中比N^2 —归并排序需要占用额外空间
其他回答
维基百科上关于快速排序的词条:
Quicksort also competes with mergesort, another recursive sort algorithm but with the benefit of worst-case Θ(nlogn) running time. Mergesort is a stable sort, unlike quicksort and heapsort, and can be easily adapted to operate on linked lists and very large lists stored on slow-to-access media such as disk storage or network attached storage. Although quicksort can be written to operate on linked lists, it will often suffer from poor pivot choices without random access. The main disadvantage of mergesort is that, when operating on arrays, it requires Θ(n) auxiliary space in the best case, whereas the variant of quicksort with in-place partitioning and tail recursion uses only Θ(logn) space. (Note that when operating on linked lists, mergesort only requires a small, constant amount of auxiliary storage.)
快速排序是一种就地排序算法,因此它更适合于数组。另一方面,归并排序需要额外的O(N)存储空间,更适合于链表。
与数组不同,在喜欢列表中,我们可以在中间插入O(1)空间和O(1)时间的项,因此归并排序中的归并操作可以在不需要任何额外空间的情况下实现。但是,为数组分配和取消分配额外空间会对归并排序的运行时间产生不利影响。归并排序也有利于链表,因为数据是按顺序访问的,没有太多的随机内存访问。
另一方面,快速排序需要大量的随机内存访问,而使用数组,我们可以直接访问内存,而不需要像链表那样进行任何遍历。同样,快速排序用于数组时具有良好的引用局部性,因为数组连续存储在内存中。
尽管这两种排序算法的平均复杂度都是O(NlogN),但通常人们在执行普通任务时使用数组进行存储,因此快速排序应该是首选算法。
编辑:我刚刚发现归并排序最差/最好/平均情况总是nlogn,但快速排序可以从n2(最坏的情况下,元素已经排序)到nlogn(平均/最佳情况下,pivot总是将数组分为两半)。
与归并排序不同,快速排序不使用辅助空间。而归并排序使用辅助空间O(n)。 归并排序的最坏情况时间复杂度是O(nlogn)而快速排序的最坏情况复杂度是O(n²)这发生在数组已经排序的时候。
亩! 快速排序并不比归并排序更好,它非常适合于不同类型的应用。
归并排序是值得考虑的,如果速度是本质,糟糕的最差情况性能不能容忍,并且有额外的空间可用
你说他们«他们都是O(nlogn)[…]»。这是错误的。«快速排序使用大约n^2/2比较在最坏的情况下。
然而,根据我的经验,最重要的属性是在使用带有命令式范式的编程语言进行排序时,可以轻松实现顺序访问。
1 Sedgewick,算法
快速排序具有更好的平均情况复杂度,但在某些应用中它是错误的选择。快速排序容易受到拒绝服务攻击。如果攻击者可以选择要排序的输入,他可以很容易地构造一个时间复杂度为o(n^2)的最坏情况的集合。
归并排序的平均情况复杂性和最坏情况复杂性是相同的,因此不会遇到相同的问题。归并排序的这一特性也使它成为实时系统的最佳选择——确切地说,因为没有导致它运行得非常非常慢的病理情况。
由于这些原因,我更喜欢归并排序,而不是快速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