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次面试中被问到这个问题。它们都是O(nlogn),但大多数人使用快速排序而不是归并排序。为什么呢?


当前回答

同时考虑时间和空间的复杂性。 归并排序: 时间复杂度:O(nlogn), 空间复杂度:O(nlogn)

快速排序: 时间复杂度:O(n²), 空间复杂度:O(n)

现在,他们各自在一个场景中获胜。 但是,使用随机枢轴,您几乎总是可以将快速排序的时间复杂度降低到O(nlogn)。

因此,在许多应用中,快速排序是首选,而不是归并排序。

其他回答

维基百科上关于快速排序的词条:

Quicksort also competes with mergesort, another recursive sort algorithm but with the benefit of worst-case Θ(nlogn) running time. Mergesort is a stable sort, unlike quicksort and heapsort, and can be easily adapted to operate on linked lists and very large lists stored on slow-to-access media such as disk storage or network attached storage. Although quicksort can be written to operate on linked lists, it will often suffer from poor pivot choices without random access. The main disadvantage of mergesort is that, when operating on arrays, it requires Θ(n) auxiliary space in the best case, whereas the variant of quicksort with in-place partitioning and tail recursion uses only Θ(logn) space. (Note that when operating on linked lists, mergesort only requires a small, constant amount of auxiliary storage.)

我想补充的是,到目前为止提到的三种算法(归并排序,快速排序和堆排序)只有归并排序是稳定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具有相同键的值,顺序不会改变。在某些情况下,这是可取的。

但是,说实话,在实际情况下,大多数人只需要良好的平均性能和快速排序…快速=)

所有排序算法都有其起伏。有关排序算法的概述,请参阅维基百科的文章。

正如其他人所注意到的,快速排序的最坏情况是O(n²),而归并排序和堆排序则停留在O(nlogn)。然而,在平均情况下,这三个都是O(nlogn);所以它们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可比较的。

平均而言,快速排序更好的地方在于,内循环意味着将多个值与单个值进行比较,而在其他两个循环中,每次比较时两个项都是不同的。换句话说,Quicksort的读取次数是其他两种算法的一半。在现代cpu上,访问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性能,因此快速排序最终成为一个很好的首选。

快速排序和合并排序的小增加。

它还可以依赖于排序项的类型。如果访问项、交换和比较不是简单的操作,就像比较平面内存中的整数一样,那么归并排序可能是更可取的算法。

例如,我们在远程服务器上使用网络协议对项目进行排序。

而且,在像“链表”这样的自定义容器中,也没有快速排序的好处。 1. 对链表进行归并排序,不需要额外的内存。 2. 快速排序中对元素的访问不是顺序的(在内存中)

快速排序并不比归并排序好。对于O(n²)(很少发生的最坏情况),快速排序可能比归并排序的O(nlogn)慢得多。快速排序的开销更小,所以对于小n和速度较慢的计算机,它会更好。但是今天的计算机是如此之快,以至于合并排序的额外开销可以忽略不计,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非常慢的快速排序的风险远远超过合并排序的微不足道的开销。

此外,归并排序将具有相同键的项按原始顺序保留,这是一个有用的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