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Function.pr原型.apply()和Function.pr原型.call()调用函数有什么区别?
var func = function() {
alert('hello!');
};
函数.apply();vs func.call();
上述两种方法之间是否存在性能差异?何时最好使用呼叫转移应用,反之亦然?
使用Function.pr原型.apply()和Function.pr原型.call()调用函数有什么区别?
var func = function() {
alert('hello!');
};
函数.apply();vs func.call();
上述两种方法之间是否存在性能差异?何时最好使用呼叫转移应用,反之亦然?
当前回答
这是一个很好的助记符。应用使用数组,始终使用一个或两个参数。使用Call时,必须计算参数的数量。
其他回答
从Function.pr原型.apply()上的MDN文档中:
apply()方法调用具有给定this值的函数作为数组(或类似数组的对象)提供的参数。语法fun.apply(thisArg,[argsArray])
从Function.pr原型.call()上的MDN文档中:
call()方法调用具有给定this值和单独提供的参数的函数。语法fun.call(thisArg[,arg1[,arg2[,…]]])
从JavaScript中的Function.apply和Function.call:
apply()方法与call()方法相同,只是apply(需要数组作为第二参数。数组表示的参数目标方法。
代码示例:
var doSomething=函数(){var arr=[];for(参数中的i){if(this〔arguments〔i〕〕的类型!==“undefined”){arr.push(this〔arguments〔i〕〕);}}返回arr;}var输出=函数(位置,对象){document.body.innerHTML+=“<h3>输出”+位置+“</h3>”+JSON.stringify(obj)+“\n<br>\n<br><hr>”;}输出(1,doSomething(“一”,“二”,“二”,“一”));输出(2,doSomething.apply({一:‘Steven’,二:‘Jane’}[“一”,“二”,“二”,“一”]));输出(3,doSomething.call({一:‘Steven’,二:‘Jane’},“一”,“二”,“二”,“一”));
另请参见此Fiddle。
我们可以区分调用和应用方法,如下所示
CALL:单独提供参数的函数。若您知道要传递的参数或并没有要传递的变量,则可以使用call。
APPLY:调用以数组形式提供参数的函数。如果不知道要传递给函数的参数有多少,可以使用apply。
使用applyovercall有一个优点,我们不需要更改参数的数量,只需要更改传递的数组即可。
性能上没有太大差异。但我们可以说,调用比应用更快,因为数组需要在apply方法中求值。
Call()采用逗号分隔的参数,例如:
.call(范围,arg1,arg2,arg3)
apply()接受一个参数数组,例如:
.apply(范围,[arg1,arg2,arg3])
下面是一些更多的用法示例:http://blog.i-evaluation.com/2012/08/15/javascript-call-and-apply/
不同之处在于,call()分别接受函数参数,而apply()接受数组中的函数参数。
这是一个很好的助记符。应用使用数组,始终使用一个或两个参数。使用Call时,必须计算参数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