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程可以有参数,这不是新闻。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任意多的参数,但是过多的参数会使您的例程难以理解和维护。

当然,您可以使用结构化变量作为解决方法:将所有这些变量放在单个结构中并将其传递给例程。事实上,使用结构来简化参数列表是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描述的技术之一。但正如他所说:

谨慎的程序员避免将数据捆绑在一起,除非逻辑上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你的例程有太多的参数,或者你使用一个结构体来掩盖一个大的参数列表,你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就是说,你没有保持耦合松散。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一个参数列表太大?我认为5个以上的参数太多了。你怎么看?


当前回答

在最差的5个代码片段中,检查第二个,“这是一个构造函数吗”。它有37⋅4≈150个参数:

下面是一个程序员写的构造函数[…]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认为是的,它是一个很大的构造器,但他使用eclipse自动代码生成工具。NOO,在这个构造函数中,我发现了一个小错误,这让我得出结论,这个构造函数是手工编写的。(顺便说一下,这只是构造函数的顶部部分,它不是完整的)。

其他回答

在《干净代码》一书中,罗伯特·c·马丁用了四页纸来讨论这个问题。要点如下:

a的理想参数数 函数为零(niladic)。接下来 一个(单体),紧随其后的是两个 (二元)。三个参数(三元) 应该尽量避免。更多的 Than three (polyadic)要求very 特殊理由——然后 反正也不应该用。

我的经验法则是,我需要能够长时间地记住参数,以便查看调用并判断它做了什么。如果我不能看这个方法然后翻到一个方法的调用记住哪个参数是做什么的那就太多了。

对我来说,大约等于5,但我没有那么聪明。你的里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您可以创建一个带有属性的对象来保存参数,并在超出设置的任何限制时将其传入。参见Martin Fowler的《重构》一书和简化方法调用的章节。

A length restriction on a parameter list is just one more restriction. And restriction means applied violence. It sounds funny, but you can be non-violent even when programming. Just let the code dictate the rules. It is obvious that if you have many parameters, the body of the function/class method will be big enough to make use of them. And big code snippets usually can be refactored and split into smaller chunks. So you get solution against having many parameters as free bonus, since they are split among the smaller refactored pieces of code.

如果您开始在心里计算签名中的参数,并将它们与调用匹配,那么是时候重构了!

我自己把公共函数的极限画在5个参数上。

恕我直言,长参数列表只适用于私有/本地helper函数,这些函数只能从代码中的几个特定位置调用。在这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传递大量的状态信息,但可读性并不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只有您(或维护您的代码并应该了解模块基础的人)必须关心调用该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