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程可以有参数,这不是新闻。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任意多的参数,但是过多的参数会使您的例程难以理解和维护。

当然,您可以使用结构化变量作为解决方法:将所有这些变量放在单个结构中并将其传递给例程。事实上,使用结构来简化参数列表是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描述的技术之一。但正如他所说:

谨慎的程序员避免将数据捆绑在一起,除非逻辑上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你的例程有太多的参数,或者你使用一个结构体来掩盖一个大的参数列表,你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就是说,你没有保持耦合松散。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一个参数列表太大?我认为5个以上的参数太多了。你怎么看?


当前回答

这个答案假设使用面向对象语言。如果你不使用,跳过这个答案(换句话说,这不是一个语言不可知的答案。

如果你传递了超过3个左右的参数(特别是内在类型/对象),这并不是“太多”,而是你可能错过了创建一个新对象的机会。

寻找传递给多个方法的参数组——即使是传递给两个方法的参数组也几乎可以保证在那里有一个新对象。

然后,您将功能重构到新对象中,您无法相信它对代码和对OO编程的理解有多大帮助。

其他回答

作为一般的经验法则,我停留在三个参数上。如果再多,就应该传递一个参数数组或配置对象,这也允许在不更改API的情况下添加未来的参数。

根据Perl最佳实践,3个是可以的,4个太多了。这只是一个指导方针,但在我们店里,这是我们努力遵守的。

Alan Perlis著名的编程警句之一(在ACM SIGPLAN notice 17(9), 1982年9月中重新叙述)指出:“如果您有一个带有10个参数的过程,那么您可能错过了一些参数。”

I agree with Robert Martin's quote in Clean Code (as cited above): the fewer parameters the better. More than 5-7 parameters and method calls become pretty hard to comprehend. Things get especially bad if some of the parameters are optional (and so take null values), or if all the parameters have the same type (making it even harder to figure out which parameter is which). If you can bundle parameters into cohesive domain objects like Customer and Account, your code will be much more pleasant to work with.

有一个极端的情况:如果你有一个方法调用,它接受一个可变数量的参数,这些参数形成一个逻辑集,有更多的参数会有更少的认知开销。例如,您可能需要一个方法,以重试之间的毫秒数来指定HTTP请求重试次数。可以指定以1s、2s和3s为间隔的三次重试:

retries(1000, 2000, 3000)

在这种有限的情况下,向调用中添加更多参数并不会增加太多的精神负荷。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是,您的语言是否支持命名参数列表并允许省略可选参数。较大的已命名参数列表比较大的未命名参数列表更容易理解。

但我还是宁可选择更少的参数,而不是更多的参数。

如果您开始在心里计算签名中的参数,并将它们与调用匹配,那么是时候重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