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程可以有参数,这不是新闻。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任意多的参数,但是过多的参数会使您的例程难以理解和维护。

当然,您可以使用结构化变量作为解决方法:将所有这些变量放在单个结构中并将其传递给例程。事实上,使用结构来简化参数列表是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描述的技术之一。但正如他所说:

谨慎的程序员避免将数据捆绑在一起,除非逻辑上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你的例程有太多的参数,或者你使用一个结构体来掩盖一个大的参数列表,你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就是说,你没有保持耦合松散。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一个参数列表太大?我认为5个以上的参数太多了。你怎么看?


当前回答

我的答案将基于函数被调用的频率。

如果它是一个只被调用一次的init函数,那么就让它占用10个parms或更多,谁在乎呢。

如果它每帧被调用一堆次,那么我倾向于创建一个结构,并只传递一个指针给它,因为这往往更快(假设你不是每次都重建结构)。

其他回答

作为一般的经验法则,我停留在三个参数上。如果再多,就应该传递一个参数数组或配置对象,这也允许在不更改API的情况下添加未来的参数。

我自己把公共函数的极限画在5个参数上。

恕我直言,长参数列表只适用于私有/本地helper函数,这些函数只能从代码中的几个特定位置调用。在这些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传递大量的状态信息,但可读性并不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只有您(或维护您的代码并应该了解模块基础的人)必须关心调用该函数。

您应该考虑的一个相关问题是例程的内聚性如何。大量参数可能是一种气味,告诉您例程本身试图做太多事情,因此它的内聚性是可疑的。我同意一个固定的参数数量可能是不可能的,但我猜一个高内聚例程意味着一个低数量的参数。

Alan Perlis著名的编程警句之一(在ACM SIGPLAN notice 17(9), 1982年9月中重新叙述)指出:“如果您有一个带有10个参数的过程,那么您可能错过了一些参数。”

如果我在一个例程中有7-10个参数,我会考虑将它们捆绑到一个新类中,但如果这个类只是一堆带有getter和setter的字段,那么这个新类必须做一些其他的事情,而不是将值移进和移出。否则,我宁愿忍受很长的参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