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程可以有参数,这不是新闻。您可以根据需要定义任意多的参数,但是过多的参数会使您的例程难以理解和维护。

当然,您可以使用结构化变量作为解决方法:将所有这些变量放在单个结构中并将其传递给例程。事实上,使用结构来简化参数列表是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描述的技术之一。但正如他所说:

谨慎的程序员避免将数据捆绑在一起,除非逻辑上是必要的。

因此,如果你的例程有太多的参数,或者你使用一个结构体来掩盖一个大的参数列表,你可能做错了什么。也就是说,你没有保持耦合松散。

我的问题是,什么时候我可以认为一个参数列表太大?我认为5个以上的参数太多了。你怎么看?


当前回答

根据Steve McConnell在Code Complete中的说法,你应该这样做

限制一个程序的数量 参数约为7

其他回答

这个答案假设使用面向对象语言。如果你不使用,跳过这个答案(换句话说,这不是一个语言不可知的答案。

如果你传递了超过3个左右的参数(特别是内在类型/对象),这并不是“太多”,而是你可能错过了创建一个新对象的机会。

寻找传递给多个方法的参数组——即使是传递给两个方法的参数组也几乎可以保证在那里有一个新对象。

然后,您将功能重构到新对象中,您无法相信它对代码和对OO编程的理解有多大帮助。

我过去使用的一些代码使用全局变量,只是为了避免传递太多参数。

请不要这样做!

(通常)。

根据Perl最佳实践,3个是可以的,4个太多了。这只是一个指导方针,但在我们店里,这是我们努力遵守的。

在我看来,使用长参数列表的理由是数据或上下文本质上是动态的,想想printf();一个使用可变参数的好例子。处理这种情况的一个更好的方法是通过传递一个流或xml结构,这再次减少了参数的数量。

一台机器当然不会介意大量的参数,但是开发人员也会考虑维护开销、单元测试用例和验证检查的数量。设计师也讨厌冗长的参数列表,更多的参数意味着对接口定义的更多更改,无论何时要进行更改。关于耦合/内聚的问题来自以上几个方面。

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工作的环境。以javascript为例。在javascript中,传递参数的最佳方式是使用带有键/值对的对象,这实际上意味着你只有一个参数。在其他系统中,最佳点将是3或4。

归根结底,这一切都取决于个人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