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这个关键字在c#中有几种用法。

限定由相似名称隐藏的成员 将对象本身作为参数传递给其他方法 使对象从方法中返回自身 声明索引器 声明扩展方法 在构造函数之间传递参数 在内部重新分配值类型(struct)值。 在当前实例上调用扩展方法 转换为另一种类型 到同一类中定义的链构造函数

可以通过在作用域中不使用相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来避免第一种用法,例如通过遵循通用命名约定并使用属性(Pascal大小写)而不是字段(驼峰大小写)来避免与局部变量冲突(也是驼峰大小写)。在c# 3.0中,可以使用自动实现的属性轻松地将字段转换为属性。

其他回答

下面是我使用它的时候:

从类内部访问私有方法(以区分) 将当前对象传递给另一个方法(或在发生事件时作为发送者对象) 创建扩展方法时:D

我没有对私有字段使用这个,因为我用下划线(_)作为私有字段变量名的前缀。

我使用它的时候,在一个函数中,接受了对同一类型对象的引用,我想完全清楚我引用的是哪个对象,在哪里。

例如

class AABB
{
  // ... members
  bool intersects( AABB other )
  {
    return other.left() < this->right() &&
           this->left() < other.right() &&

           // +y increases going down
           other.top() < this->bottom() &&
           this->top() < other.bottom() ;
  }
} ;

(vs)

class AABB
{
  bool intersects( AABB other )
  {
    return other.left() < right() &&
           left() < other.right() &&

           // +y increases going down
           other.top() < bottom() &&
           top() < other.bottom() ;
  }
} ;

AABB的right()指的是哪一个?这增加了一点澄清。

我一有机会就用。我相信这会使代码更有可读性,而更有可读性的代码就等于更少的bug和更强的可维护性。

黑C + +铝

我同意“非用不可”的说法。不必要地用它修饰代码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当你忘记这样做时,编译器不会警告你。这可能会给那些期待它一直在那里的人带来困惑,也就是说,他们必须考虑它。

那么,你什么时候会使用它呢?我只是看了一些随机的代码,并找到了这些例子(我不判断这些是好事还是坏事):

将“yourself”传递给一个函数。 将“你自己”分配给一个指针或类似的东西。 铸造,即上/下铸造(安全或其他),铸造constness等。 编译器强制消歧。

从来没有。永远。如果你有变量阴影,你的命名约定就会崩溃。我的意思是,成员变量没有区别的命名吗?Facepalm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