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这个关键字在c#中有几种用法。

限定由相似名称隐藏的成员 将对象本身作为参数传递给其他方法 使对象从方法中返回自身 声明索引器 声明扩展方法 在构造函数之间传递参数 在内部重新分配值类型(struct)值。 在当前实例上调用扩展方法 转换为另一种类型 到同一类中定义的链构造函数

可以通过在作用域中不使用相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来避免第一种用法,例如通过遵循通用命名约定并使用属性(Pascal大小写)而不是字段(驼峰大小写)来避免与局部变量冲突(也是驼峰大小写)。在c# 3.0中,可以使用自动实现的属性轻松地将字段转换为属性。

其他回答

每当我引用一个实例变量时,我都会使用它,即使我不需要。我认为这让代码更清晰。

我在任何可能有歧义的地方都使用它(显然)。不只是编译器的模糊性(在这种情况下是必需的),还有查看代码的人的模糊性。

只要StyleCop告诉我,我就使用它。必须遵守StyleCop。噢,是的。

我用它来调用智能感知就像JohnMcG,但我会回去擦除“this->”当我完成。我遵循微软的惯例,在成员变量前加上“m_”,所以把它作为文档是多余的。

我一有机会就用。我相信这会使代码更有可读性,而更有可读性的代码就等于更少的bug和更强的可维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