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this关键字的另一个很少使用的情况是,当您需要从实现类中调用显式接口实现时。这里有一个人为的例子:

class Example : ICloneable
{
    private void CallClone()
    {
        object clone = ((ICloneable)this).Clone();
    }

    object ICloneable.Clone()
    {
        throw new NotImplementedException();
    }
}

其他回答

每当我引用一个实例变量时,我都会使用它,即使我不需要。我认为这让代码更清晰。

当你有很多开发人员在同一个代码库上工作时,你需要一些代码指南/规则。在我工作的地方,我们决定在字段、属性和事件上使用“this”。

对我来说,这样做很有意义,当你区分类变量和方法变量时,它使代码更容易阅读。

从来没有。永远。如果你有变量阴影,你的命名约定就会崩溃。我的意思是,成员变量没有区别的命名吗?Facepalm指

我只在需要的时候使用它,除了对称操作,由于单参数多态性不得不把它放在一边的方法中:

boolean sameValue (SomeNum other) {
   return this.importantValue == other.importantValue;
} 

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要用this。

不必要的冗长是有惩罚的。您应该努力使代码的长度恰好与需要的长度相同,而不是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