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奇其他人是如何使用这个关键字的。我倾向于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它,但我也可能在整个类的其他方法中使用它。一些例子:

在构造函数中:

public Light(Vector v)
{
    this.dir = new Vector(v);
}

在其他地方

public void SomeMethod()
{
    Vector vec = new Vector();
    double d = (vec * vec) - (this.radius * this.radius);
}

当前回答

this关键字的另一个很少使用的情况是,当您需要从实现类中调用显式接口实现时。这里有一个人为的例子:

class Example : ICloneable
{
    private void CallClone()
    {
        object clone = ((ICloneable)this).Clone();
    }

    object ICloneable.Clone()
    {
        throw new NotImplementedException();
    }
}

其他回答

就我个人而言,我在引用成员变量时总是尝试使用这个。它有助于澄清代码并使其更具可读性。即使没有歧义,第一次阅读我的代码的人也不知道这一点,但如果他们看到始终使用这个,他们就会知道他们是否在查看成员变量。

我不能相信所有的人都说使用它总是一个“最佳实践”之类的。

当存在歧义时使用“this”,如Corey的例子,或者当需要将对象作为参数传递时,如Ryan的例子。没有理由以其他方式使用它,因为能够基于作用域链解析变量应该足够清楚,因此不需要用它来限定变量。

编辑:关于“this”的c#文档指出了“this”关键字除了我提到的两种用途之外的另一种用途——用于声明索引器

编辑:@Juan:嗯,我在我的语句中没有看到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有3个实例,当我使用“this”关键字时(在c#文档中有记录),而这些时候你实际上需要它。在构造函数中,当没有阴影发生时,在变量前面加上“this”只是浪费我的击键和阅读它的时间,它没有任何好处。

任何时候需要对当前对象的引用。

一个特别方便的场景是当对象调用一个函数并希望将自己传递给它时。

例子:

void onChange()
{
    screen.draw(this);
}

下面是我使用它的时候:

从类内部访问私有方法(以区分) 将当前对象传递给另一个方法(或在发生事件时作为发送者对象) 创建扩展方法时:D

我没有对私有字段使用这个,因为我用下划线(_)作为私有字段变量名的前缀。

我使用它的时候,在一个函数中,接受了对同一类型对象的引用,我想完全清楚我引用的是哪个对象,在哪里。

例如

class AABB
{
  // ... members
  bool intersects( AABB other )
  {
    return other.left() < this->right() &&
           this->left() < other.right() &&

           // +y increases going down
           other.top() < this->bottom() &&
           this->top() < other.bottom() ;
  }
} ;

(vs)

class AABB
{
  bool intersects( AABB other )
  {
    return other.left() < right() &&
           left() < other.right() &&

           // +y increases going down
           other.top() < bottom() &&
           top() < other.bottom() ;
  }
} ;

AABB的right()指的是哪一个?这增加了一点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