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方法和虚拟方法有什么区别?在哪些情况下,建议使用抽象方法或虚拟方法?哪一种是最好的方法?


当前回答

必须始终重写抽象函数。

因此:

抽象函数-当继承者必须提供自己的实现时虚拟-由继承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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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函数或方法是由类公开的公共“操作名称”,其目的与抽象类一起,主要是在对象设计中针对对象必须实现的结构提供一种形式的约束。

事实上,从其抽象类继承的类必须为该方法提供一个实现,通常编译器在不实现时会引发错误。

使用抽象类和方法非常重要,主要是为了避免在设计类时关注实现细节,从而导致类结构与实现过于相关,从而在它们之间协作的类之间创建依赖关系和耦合。

虚拟函数或方法只是一种模拟类的公共行为的方法,但我们可以在继承链中自由修改它,因为我们认为子类可能需要为该行为实现一些特定的扩展。

它们都代表了面向对象范式中的一种多元化。

我们可以一起使用抽象方法和虚拟函数来支持一个好的继承模型。

我们为解决方案的主要对象设计了一个很好的抽象结构,然后通过定位那些更易于进一步专门化的对象来创建基本实现,我们将这些对象作为虚拟对象,最后我们专门化我们的基本实现,最终“覆盖”继承的虚拟对象。

据我所知:

抽象方法:

只有抽象类才能保存抽象方法。派生类也需要实现该方法,并且类中没有提供任何实现。

虚拟方法:

类可以声明这些并提供其实现。派生类还需要实现方法来重写它。

当您希望继承者根据需要扩展功能时,基本上可以使用虚拟方法。

当您希望继承者实现功能时,可以使用抽象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别无选择)

抽象函数“只是”签名,没有实现。它在接口中用于声明如何使用类。它必须在其中一个派生类中实现。

虚函数(实际上是方法)也是您声明的函数,应该在继承层次结构类之一中实现。

此类类的继承实例也继承实现,除非您在较低层次结构类中实现它。

抽象函数(方法):

● 抽象方法是用关键字abstract声明的方法。

● 它没有身体。

● 它应该由派生类实现。

● 如果方法是抽象的,那么类应该是抽象的。

虚拟函数(方法):

● 虚方法是用关键字virtual声明的方法,它可以通过使用override关键字由派生类方法重写。

● 是否重写它取决于派生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