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ilder设计模式和Factory设计模式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哪一种更有利?为什么?
如果我想测试和比较/对比这些模式,我如何将我的发现表示为图表?
Builder设计模式和Factory设计模式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哪一种更有利?为什么?
如果我想测试和比较/对比这些模式,我如何将我的发现表示为图表?
当前回答
在我看来当您希望从一堆其他对象创建对象,并且创建零件需要独立于要创建的对象时,使用生成器模式。它有助于向客户端隐藏部件的创建,以使构建器和客户端独立。它用于创建复杂对象(可能包含复杂财产的对象)
而工厂模式指定您要创建一个公共族的对象,并希望它立即被切去。它用于更简单的对象。
其他回答
构建模式强调创建对象的复杂性(通过“步骤”解决)
抽象模式强调(多个但相关的)对象的“抽象”。
这两种模式都有相同的必要性:对某些客户端代码隐藏复杂对象的构造逻辑。但是,是什么使一个对象变得“复杂”(或有时变得复杂)?主要是由于依赖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由更多部分状态组成的对象的状态。您可以通过构造函数注入依赖项来设置初始对象状态,但一个对象可能需要很多依赖项,其中一些依赖项将处于默认初始状态(只是因为我们应该了解到,将默认依赖项设置为null不是最干净的方式),而另一些依赖项则设置为由某种条件驱动的状态。此外,有些对象财产是某种“不经意的依赖关系”,但它们也可以假定为可选状态。
有两种众所周知的方法来控制这种复杂性:
组合/聚合:构造一个对象,构造其依赖对象,然后连接在一起。在这里,构建器可以使确定引导组件构建的规则的过程透明而灵活。多态性:构造规则直接声明到子类型定义中,因此每个子类型都有一组规则,某些条件决定了这些规则中的哪一个适用于构造对象。工厂完全适合这种情况。
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这两种方法的混合。一个产品系列可以抽象对象创建,由生成器完成,生成器可以使用工厂来确定实例化哪个组件对象。
IMHO
Builder是某种更复杂的工厂。
但在Builder中,您可以使用另一个工厂来实例化对象,这是构建最终有效对象所必需的。
所以,谈论“创造性模式”的复杂性演变,你可以这样想:
Dependency Injection Container -> Service Locator -> Builder -> Factory
在我看来当您希望从一堆其他对象创建对象,并且创建零件需要独立于要创建的对象时,使用生成器模式。它有助于向客户端隐藏部件的创建,以使构建器和客户端独立。它用于创建复杂对象(可能包含复杂财产的对象)
而工厂模式指定您要创建一个公共族的对象,并希望它立即被切去。它用于更简单的对象。
抽象工厂和生成器模式都是创造性模式,但目的不同。
抽象工厂模式强调为相关对象族创建对象,其中:
每个族都是从公共基类/接口派生的一组类。每个对象都会作为一次调用的结果立即返回。
构建器模式侧重于一步一步地构建一个复杂的对象。它将表示与构造复杂对象的过程解耦,以便相同的构造过程可以用于不同的表示。
Builder对象封装了复杂对象的配置。Director对象知道使用Builder的协议,其中协议定义了构建复杂对象所需的所有逻辑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