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对于那些认为var可以节省时间的狂热爱好者来说,它可以减少敲击键盘的次数:

StringBuilder sb = new StringBuilder();

than

var sb = new StringBuilder();

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数数……

19对21

如果有必要我会解释的,但你试试吧……(取决于你的智能感知的当前状态,你可能需要为每一个输入更多)

你能想到的每一种类型都是如此!!

我个人的感觉是,除非在不知道类型的情况下,否则永远不应该使用var,因为它降低了代码中的识别可读性。大脑识别字体的时间比识别一整行字体要长。那些懂机器码和比特的老家伙知道我在说什么。大脑是并行处理的,当你使用var时,你强迫它序列化它的输入。为什么会有人想让自己的大脑更努力地工作呢?这就是电脑的作用。

其他回答

这是个人品味的问题。当您习惯了动态类型的语言后,所有关于变量类型的烦恼都消失了。也就是说,如果你开始喜欢他们(我不确定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但我喜欢)。

c#的var非常酷,因为它看起来像动态类型,但实际上是静态类型——编译器会强制正确使用。

变量的类型并不是那么重要(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从上下文(它与其他变量和方法的交互)和它的名称来看,它应该相对清晰——不要期望customerList包含int…

我还在等着看我的老板对这件事的看法——我得到了一个全面的“允许”,可以在3.5中使用任何新的结构,但是我们将如何维护呢?

没有,只是不需要写两次类型名。http://msdn.microsoft.com/en-us/library/bb383973.aspx

我仍然认为var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使代码更具可读性。如果我有一个带有Orders属性的Customer类,我想把它赋值给一个变量,我只需要这样做:

var orders = cust.Orders;

我不在乎顾客。Orders是IEnumerable<Order>,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或BindingList<Order> -我想要的只是将该列表保存在内存中,以便稍后对其进行迭代或获取其计数或其他内容。

将上述声明与:

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 orders = cust.Orders;

对我来说,类型名只是噪音。如果我回头决定改变客户的类型。沿着轨道的订单(从ObservableCollection<Order>到IList<Order>),然后我也需要改变声明-如果我在第一个地方使用var,我就不必这样做。

@erlando,

谈到重构,通过将新类型的实例分配给一个变量而不是在多个地方更改它来更改变量类型似乎要容易得多,不是吗?

至于代码审查,我认为var关键字没有大问题。在代码审查期间,我更喜欢检查代码逻辑而不是变量类型。当然,可能会有开发人员可以使用不合适的类型的情况,但我认为这种情况的数量是如此之少,它不会成为我停止使用var关键字的原因。

我重复一下我的问题。为什么变量类型对您很重要?

静态类型是关于契约的,而不是源代码。这里的想法是需要将静态信息放在“应该”是一个小方法的单行上。一般指南建议每个方法不要超过25行。

如果一个方法足够大,以至于您无法跟踪该方法中的单个变量,那么您做错了其他事情,这将使任何对var的批评相形见绌。

实际上,var的一个重要论点是它可以使重构更简单,因为你不再需要担心你的声明过于严格(例如,当你应该使用IList<>或IEnumerable<>时,你使用了List<>)。您仍然需要考虑新的方法签名,但至少不必返回并更改声明来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