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在函数中只有一个return语句是一个更好的实践?

或者在逻辑上正确的情况下,可以从函数中返回,这意味着函数中可能有许多返回语句?


当前回答

我想说的是,你应该有尽可能多的需要,或者任何使代码更干净的(如保护子句)。

我个人从来没有听过/见过任何“最佳实践”说你应该只有一个返回语句。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倾向于根据逻辑路径尽快退出函数(保护子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其他回答

我经常在一个方法的开头有几个语句来返回“简单”的情况。例如,这个:

public void DoStuff(Foo foo)
{
    if (foo != null)
    {
        ...
    }
}

... (恕我直言)可以像这样变得更具可读性:

public void DoStuff(Foo foo)
{
    if (foo == null) return;

    ...
}

所以,是的,我认为从一个函数/方法中有多个“出口点”是很好的。

如果可以只写下一个观点,那就是我的观点:

我完全不同意“单返回语句理论”,认为它在代码可读性、逻辑和描述方面都是推测性的,甚至是破坏性的。

使用一次-一次返回的习惯对于纯过程式编程来说都很糟糕,更不用说更高级的抽象(函数式、组合式等)了。此外,我希望所有以这种风格编写的代码都经过一些特殊的重写解析器,使其具有多个返回语句!

一个函数(如果它真的是一个函数/查询,根据“查询-命令分离”注意-见埃菲尔编程语言。例如)必须定义与控制流场景一样多的返回点。它在数学上更加清晰和一致;它是编写函数(即查询)的方法。

但对于你的特工收到的突变信息——程序调用,我不会那么激进。

我通常的策略是在函数的末尾只有一个return语句,除非通过添加更多的return语句来大大降低代码的复杂性。事实上,我是Eiffel的粉丝,它通过没有return语句强制执行唯一的返回规则(只有一个自动创建的'result'变量来放入结果)。

当然,在某些情况下,有多个返回值的代码比没有返回值的代码更清晰。有人可能会说,如果一个函数太复杂,没有多个return语句就无法理解,那么就需要更多的返工,但有时对这种事情采取务实的态度是好的。

由于错误处理,您已经隐式地拥有多个隐式返回语句,因此要处理它。

但是,就像编程中的典型情况一样,有支持和反对多次返回实践的例子。如果它能让代码更清晰,那就这样做。使用许多控制结构会有所帮助(例如case语句)。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在执行函数的任务之前必须满足多个条件,那么在满足这些条件之前不要调用函数:

而不是:

function doStuff(foo) {
    if (foo != null) return;
}

Or

function doStuff(foo) {
    if (foo !== null) {
        ...
    }
}

在foo != null之前不要调用doStuff

if(foo != null) doStuff(foo);

这要求每个调用站点确保在调用之前满足调用的条件。如果有多个调用站点,则该逻辑最好放在单独的函数中、待调用函数的方法中(假设它们是一级公民)或代理中。

关于函数是否在数学上是可证明的这个话题,要考虑逻辑而不是语法。如果一个函数有多个返回点,这并不意味着(默认情况下)它在数学上不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