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的friend关键字允许类a将类B指定为它的friend。这允许类B访问类A的私有/受保护成员。

我从来没有读过任何关于为什么c#(和VB.NET)中不包含这个的东西。大多数关于StackOverflow问题的答案似乎都在说它是c++的一个有用的部分,并且有很好的理由使用它。以我的经验,我不得不同意。

对我来说,另一个问题似乎是在问如何在c#应用程序中做类似于friend的事情。虽然答案通常围绕嵌套类,但它似乎没有使用friend关键字那么优雅。

最初的《设计模式》一书在其示例中经常使用它。

总之,为什么在c#中没有friend,在c#中模拟friend的“最佳实践”方法是什么?

(顺便说一下,internal关键字不是一回事,它允许整个程序集中的所有类访问内部成员,而friend允许你给某个类完全访问另一个类)


当前回答

Friend在编写单元测试时非常有用。

虽然这是以稍微污染类声明为代价的,但它也是一个编译器强制的提醒,提醒您测试实际上可能关心类的内部状态。

A very useful and clean idiom I've found is when I have factory classes, making them friends of the items they create which have a protected constructor. More specifically, this was when I had a single factory responsible for creating matching rendering objects for report writer objects, rendering to a given environment. In this case you have a single point of knowledge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report-writer classes (things like picture blocks, layout bands, page headers etc.) and their matching rendering objects.

其他回答

如果你正在使用c++,你发现你自己使用friend关键字,这是一个非常强烈的迹象,你有一个设计问题,因为为什么一个类需要访问其他类的私有成员?

拥有编程领域的朋友或多或少被认为是“肮脏的”,容易被滥用。它破坏了类之间的关系,破坏了OO语言的一些基本属性。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很好的特性,我自己在c++中使用过很多次;并且也想在c#中使用它。但我敢打赌,因为c#的“纯”OOness(与c++的伪OOness相比),MS决定因为Java没有朋友,关键字c#也不应该(开玩笑;))

严肃地说:内部关系不如朋友关系好,但它确实能完成工作。请记住,您很少会不通过DLL将代码分发给第三方开发人员;因此,只要您和您的团队了解内部类及其使用,就应该没问题。

让我来澄清一下friend关键字是如何破坏OOP的。

私有和受保护的变量和方法可能是OOP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对象可以保存只有它们可以使用的数据或逻辑的思想允许您编写独立于环境的功能实现—并且您的环境不能更改它不适合处理的状态信息。通过使用friend,你将两个类的实现耦合在一起——这比仅仅耦合它们的接口要糟糕得多。

这种友谊可以通过分离接口和实现来模拟。其思想是:“需要一个具体实例,但限制该实例的构造访问”。

例如

interface IFriend { }

class Friend : IFriend
{
    public static IFriend New() { return new Friend(); }
    private Friend() { }

    private void CallTheBody() 
    {  
        var body = new Body();
        body.ItsMeYourFriend(this);
    }
}

class Body
{ 
    public void ItsMeYourFriend(Friend onlyAccess) { }
}

尽管ItsMeYourFriend()是公共的,但只有Friend类可以访问它,因为其他人不可能获得Friend类的具体实例。它有一个私有构造函数,而工厂New()方法返回一个接口。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我的文章《朋友和内部接口成员,免费为接口编码》。

从。net 3开始就有了InternalsVisibleToAttribute,但我怀疑他们只是在单元测试兴起后才添加它来迎合测试程序集。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其他理由来使用它。

它在组装层工作但它能完成内部不能完成的工作;也就是说,您希望分发一个程序集,但希望另一个非分布式程序集具有对该程序集的特权访问。

很正确地,他们要求好友程序集是强键的,以避免有人在你受保护的程序集旁边创建一个假装的好友。

c#缺少“friend”关键字的原因与缺少确定性销毁的原因相同。改变传统让人们觉得自己很聪明,好像他们的新方式比别人的旧方式更优越。这都是关于骄傲。

说“朋友类不好”就像“不要用gotos”或“Linux比Windows好”一样是短视的。

“friend”关键字与代理类相结合是只向特定的其他类公开类的某些部分的好方法。代理类可以作为对所有其他类的可信屏障。“public”不允许任何这样的目标,如果真的没有概念上的“is a”关系,使用“protected”来获得继承的效果是很尴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