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正在处理这个类,它应该通过web服务从供应商请求帮助文档。我试着把它命名为documententretriver, VendorDocRequester, DocGetter,但它们听起来不太对。最后,我在dictionary.com网站上浏览了半个小时,试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

带着坏名字开始编程就像早上头发很糟一样,接下来的一天就会每况愈下。感觉我吗?


当前回答

对我来说,我不在乎一个方法或类名有多长,只要它是描述性的,并且在正确的库中。应该记住API的每个部分驻留在哪里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智能感存在于所有主要语言中。因此,当使用第三方API时,我喜欢使用它对文档的智能感知,而不是使用“实际的”文档。

考虑到这一点,我可以创建一个方法名,如

StevesPostOnMethodNamesBeingLong或Short

很长,但那又怎样。现在谁不用24英寸的屏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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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到的一个教训是,如果你找不到一个类的名字,那么这个类几乎总是有问题:

你不需要它 它做的太多了

如果10个人中有8个人理解它,那么你就可以放心地认为它是可以理解、可读和清晰的。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挑剔的人,他们会毫无理由地找你的茬,只因为他们太小气。

如果这个名称可以向外行程序员解释清楚,那么可能就没有必要更改它。

上个月我刚刚写了一篇关于命名惯例的文章:http://caseysoftware.com/blog/useful-naming-conventions

要点是:

verbAdjectiveNounStructure -结构和形容词作为可选部分

对于动词,我坚持使用动作动词:保存、删除、通知、更新或生成。偶尔,我也会使用“进程”一词,但只是专门指队列或工作积压。

对于名词,我使用与之交互的类或对象。在web2project中,这通常是任务或项目。如果是Javascript与页面交互,则可能是body或table。关键在于代码清楚地描述了与之交互的对象。

该结构是可选的,因为它对该情况是惟一的。列表屏幕可能会请求List或Array。在web2project的项目列表中使用的核心函数之一就是getProjectList。它不修改底层数据,只修改数据的表示形式。

The adjectives are something else entirely. They are used as modifiers to the noun. Something as simple as getOpenProjects might be easily implemented with a getProjects and a switch parameter, but this tends to generate methods which require quite a bit of understanding of the underlying data and/or structure of the object... not necessarily something you want to encourage. By having more explicit and specific functions, you can completely wrap and hide the implementation from the code using it. Isn't that one of the points of OO?

不应该以供应商文档为对象吗?我的意思是,这是有形的,而不仅仅是一些拟人化的项目的一部分。因此,您可能有一个VendorDocumentation类,该类具有一个获取信息的构造函数。我认为,如果一个类名包含一个动词,通常是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