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在创建类和接口以及处理继承时,是否有明确的规则来确定何时使用每个访问修饰符,即默认的(包私有)、公共的、受保护的和私有的?
当前回答
Java中最容易被误解的访问修饰符是受保护的。我们知道它类似于默认修饰符,只有一个例外,子类可以看到它?这里有一个例子,希望能澄清这一困惑:
假设我们有2个类;父亲和儿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包装:包父包;公共课父亲{}-------------------------------------------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让我们向Father添加一个受保护的方法foo()。包父包;公共课父亲{受保护的void foo(){}}方法foo()可以在4种上下文中调用:在位于定义foo()的同一包中的类内(父包):包父包;公共类SomeClass{公共无效方法(父f,子s){f.foo();s.foo();}}在子类内部,在当前实例上通过this或super: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public void sonMethod(){this.foo();super.foo();}}在类型为同一类的引用上:包父包;公共课父亲{公共无效父方法(父f){f.foo();//即使foo()是私有的,也有效}}-------------------------------------------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Sons){s.foo();}}在一个类型为父类的引用上,该引用位于定义foo()的包内(父包)[这可以包含在上下文1中]:包父包;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父f){f.foo();}}以下情况无效。在类型为父类且位于定义foo()的包(父包)外部的引用上:package-sonpackage;公共课儿子延伸父亲{公共无效sonMethod(父f){f.foo();//编译错误}}子类包中的非子类(子类从其父类继承受保护的成员,并使其成为非子类的私有成员):package-sonpackage;公共类SomeClass{public void someMethod(儿子)引发异常{s.foo();//编译错误}}
其他回答
它实际上比简单的网格显示要复杂一些。网格告诉是否允许访问,但访问到底由什么构成?此外,访问级别以复杂的方式与嵌套类和继承交互。
“默认”访问(由缺少关键字指定)也称为包专用。异常:在接口中,没有修饰符表示公共访问;禁止公共以外的修饰语。枚举常量始终是公共的。
总结
是否允许使用此访问说明符访问成员?
成员是私有的:仅当成员与调用代码在同一类中定义时。成员是包专用的:仅当调用代码位于成员的直接封装包内时。成员受保护:相同的包,或者如果成员是在包含调用代码的类的超类中定义的。成员公开:是的。
访问说明符应用于什么
局部变量和形式参数不能采用访问说明符。由于根据范围界定规则,外部无法访问它们,因此它们实际上是私有的。
对于顶级作用域中的类,只允许public和package private。这种设计选择大概是因为受保护和私有在包级别是冗余的(没有包的继承)。
所有访问说明符都可以在类成员(构造函数、方法和静态成员函数、嵌套类)上使用。
相关:Java类可访问性
顺序
访问说明符可以严格排序
public>protected>package private>private
这意味着公共提供的访问最多,而私人提供的访问最少。对私有成员的任何引用对包私有成员也是有效的;对包私有成员的任何引用都对受保护成员有效,依此类推。(将受保护成员的访问权限授予同一包中的其他类被认为是错误的。)
笔记
允许类的方法访问同一类的其他对象的私有成员。更准确地说,类C的方法可以访问C的任何子类的对象上的C的私有成员。Java不支持仅通过类而通过实例限制访问。(与Scala相比,Scala确实支持使用private[this]。)您需要访问构造函数来构造对象。因此,如果所有构造函数都是私有的,那么类只能由类中的代码(通常是静态工厂方法或静态变量初始化器)来构造。对于包私有或受保护的构造函数也是如此。只有私有构造函数也意味着类不能在外部子类化,因为Java需要子类的构造函数隐式或显式调用超类构造函数。(但是,它可以包含一个将其子类化的嵌套类。)
内部类
您还必须考虑嵌套范围,例如内部类。复杂性的一个例子是内部类具有成员,这些成员本身可以接受访问修饰符。因此,您可以拥有一个具有公共成员的私有内部类;可以访问该成员吗?(见下文。)一般规则是查看范围并递归地思考,看看是否可以访问每个级别。
然而,这非常复杂,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Java语言规范。(是的,过去曾出现过编译器错误。)
要了解这些交互的方式,请考虑以下示例。“泄漏”私有内部类是可能的;这通常是一个警告: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final String ... args) {
System.out.println(Example.leakPrivateClass()); // OK
Example.leakPrivateClass().secretMethod(); // error
}
}
class Example {
private static class NestedClass {
public void secretMethod() {
System.out.println("Hello");
}
}
public static NestedClass leakPrivateClass() {
return new NestedClass();
}
}
编译器输出:
Test.java:4: secretMethod() in Example.NestedClass is defined in an inaccessible class or interface
Example.leakPrivateClass().secretMethod(); // error
^
1 error
一些相关问题:
包私有类内的Java方法可访问性?
这一切都是关于封装的(或者正如乔·菲利普斯所说的,最起码的知识)。
从限制性最大的(私有)开始,看看以后是否需要限制性较小的修饰符。
我们都使用方法和成员修饰符,如private、public、。。。但很少有开发人员会做的一件事是使用包来逻辑地组织代码。
例如:您可以将敏感的安全方法放在“安全”包中。然后放一个公共类,它访问这个包中的一些安全相关代码,但保持其他安全类包的私有性。因此,其他开发人员只能在这个包之外使用公开可用的类(除非他们更改了修饰符)。这不是安全功能,但将指导使用。
Outside world -> Package (SecurityEntryClass ---> Package private classes)
另一件事是,相互依赖性很强的类最终可能会出现在同一个包中,如果依赖性太强,最终可能会被重构或合并。
相反,如果您将所有内容都设置为公共,则不清楚哪些内容应该访问或不应该访问,这可能会导致编写大量javadoc(它不会通过编译器强制执行任何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highest precedence <---------> lowest precedence
*———————————————+———————————————+———————————+———————————————+———————
\ xCanBeSeenBy | this | any class | this subclass | any
\__________ | class | in same | in another | class
\ | nonsubbed | package | package |
Modifier of x \ | | | |
————————————————*———————————————+———————————+———————————————+———————
public | ✔ | ✔ | ✔ | ✔
————————————————+———————————————+———————————+———————————————+———————
protected | ✔ | ✔ | ✔ | ✘
————————————————+———————————————+———————————+———————————————+———————
package-private | | | |
(no modifier) | ✔ | ✔ | ✘ | ✘
————————————————+———————————————+———————————+———————————————+———————
private | ✔ |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官方教程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Class | Package | Subclass (same pkg) |
Subclass (diff pkg) |
World | |
---|---|---|---|---|---|
public |
+ | + | + | + | + |
protected |
+ | + | + | + | |
no modifier | + | + | + | ||
private |
+ |
+:可访问空白:不可访问
简单的规则。首先声明所有内容都是私有的。然后,随着需求的出现和设计的需要,向公众迈进。
当公开成员时,问问自己是公开表示选择还是抽象选择。第一种是您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会引入太多对实际表示的依赖,而不是对其可观察行为的依赖。
作为一般规则,我试图通过子类化来避免重写方法实现;搞砸逻辑太容易了。如果要重写抽象受保护的方法,请声明该方法。
此外,在重写时使用@Override注释,以防止重构时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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