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ava中,在创建类和接口以及处理继承时,是否有明确的规则来确定何时使用每个访问修饰符,即默认的(包私有)、公共的、受保护的和私有的?


当前回答

简单的规则。首先声明所有内容都是私有的。然后,随着需求的出现和设计的需要,向公众迈进。

当公开成员时,问问自己是公开表示选择还是抽象选择。第一种是您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会引入太多对实际表示的依赖,而不是对其可观察行为的依赖。

作为一般规则,我试图通过子类化来避免重写方法实现;搞砸逻辑太容易了。如果要重写抽象受保护的方法,请声明该方法。

此外,在重写时使用@Override注释,以防止重构时出错。

其他回答

官方教程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Class Package Subclass
(same pkg)
Subclass
(diff pkg)
World
public + + + + +
protected + + + +
no modifier + + +
private +

+:可访问空白:不可访问

它实际上比简单的网格显示要复杂一些。网格告诉是否允许访问,但访问到底由什么构成?此外,访问级别以复杂的方式与嵌套类和继承交互。

“默认”访问(由缺少关键字指定)也称为包专用。异常:在接口中,没有修饰符表示公共访问;禁止公共以外的修饰语。枚举常量始终是公共的。

总结

是否允许使用此访问说明符访问成员?

成员是私有的:仅当成员与调用代码在同一类中定义时。成员是包专用的:仅当调用代码位于成员的直接封装包内时。成员受保护:相同的包,或者如果成员是在包含调用代码的类的超类中定义的。成员公开:是的。

访问说明符应用于什么

局部变量和形式参数不能采用访问说明符。由于根据范围界定规则,外部无法访问它们,因此它们实际上是私有的。

对于顶级作用域中的类,只允许public和package private。这种设计选择大概是因为受保护和私有在包级别是冗余的(没有包的继承)。

所有访问说明符都可以在类成员(构造函数、方法和静态成员函数、嵌套类)上使用。

相关:Java类可访问性

顺序

访问说明符可以严格排序

public>protected>package private>private

这意味着公共提供的访问最多,而私人提供的访问最少。对私有成员的任何引用对包私有成员也是有效的;对包私有成员的任何引用都对受保护成员有效,依此类推。(将受保护成员的访问权限授予同一包中的其他类被认为是错误的。)

笔记

允许类的方法访问同一类的其他对象的私有成员。更准确地说,类C的方法可以访问C的任何子类的对象上的C的私有成员。Java不支持仅通过类而通过实例限制访问。(与Scala相比,Scala确实支持使用private[this]。)您需要访问构造函数来构造对象。因此,如果所有构造函数都是私有的,那么类只能由类中的代码(通常是静态工厂方法或静态变量初始化器)来构造。对于包私有或受保护的构造函数也是如此。只有私有构造函数也意味着类不能在外部子类化,因为Java需要子类的构造函数隐式或显式调用超类构造函数。(但是,它可以包含一个将其子类化的嵌套类。)

内部类

您还必须考虑嵌套范围,例如内部类。复杂性的一个例子是内部类具有成员,这些成员本身可以接受访问修饰符。因此,您可以拥有一个具有公共成员的私有内部类;可以访问该成员吗?(见下文。)一般规则是查看范围并递归地思考,看看是否可以访问每个级别。

然而,这非常复杂,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Java语言规范。(是的,过去曾出现过编译器错误。)

要了解这些交互的方式,请考虑以下示例。“泄漏”私有内部类是可能的;这通常是一个警告: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final String ... args) {
        System.out.println(Example.leakPrivateClass()); // OK
        Example.leakPrivateClass().secretMethod(); // error
    }
}

class Example {
    private static class NestedClass {
        public void secretMethod() {
            System.out.println("Hello");
        }
    }
    public static NestedClass leakPrivateClass() {
        return new NestedClass();
    }
}

编译器输出:

Test.java:4: secretMethod() in Example.NestedClass is defined in an inaccessible class or interface
        Example.leakPrivateClass().secretMethod(); // error
                                  ^
1 error

一些相关问题:

包私有类内的Java方法可访问性?

简单的规则。首先声明所有内容都是私有的。然后,随着需求的出现和设计的需要,向公众迈进。

当公开成员时,问问自己是公开表示选择还是抽象选择。第一种是您需要避免的,因为它会引入太多对实际表示的依赖,而不是对其可观察行为的依赖。

作为一般规则,我试图通过子类化来避免重写方法实现;搞砸逻辑太容易了。如果要重写抽象受保护的方法,请声明该方法。

此外,在重写时使用@Override注释,以防止重构时出错。

我的两分钱:)

私人:

class->顶级类不能是私有的。内部类可以是私有的,可以从同一类访问。

实例变量->只能在类中访问。无法在类外部访问。

包专用:

class->顶级类可以是包专用的。它只能从同一个包访问。不是来自子包装,不是来自外包装。

实例变量->可从同一包访问。不是来自子包装,不是来自外包装。

受保护的:

class->无法保护顶级类。

实例变量->只能在同一包或子包中访问。扩展类时只能在包外部访问。

公众:

类->可从包/子包/另一个包访问

实例变量->可从包/子包/另一个包访问

下面是详细的答案

https://github.com/junto06/java-4-beginners/blob/master/basics/access-modifier.m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highest precedence <---------> lowest precedence
*———————————————+———————————————+———————————+———————————————+———————
 \ xCanBeSeenBy | this          | any class | this subclass | any
  \__________   | class         | in same   | in another    | class
             \  | nonsubbed     | package   | package       |    
Modifier of x \ |               |           |               |       
————————————————*———————————————+———————————+———————————————+———————
public          |       ✔       |     ✔     |       ✔       |   ✔  
————————————————+———————————————+———————————+———————————————+———————
protected       |       ✔       |     ✔     |       ✔       |   ✘   
————————————————+———————————————+———————————+———————————————+———————
package-private |               |           |               |
(no modifier)   |       ✔       |     ✔     |       ✘       |   ✘   
————————————————+———————————————+———————————+———————————————+———————
private         |       ✔       |     ✘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