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大多数OOP理论都有很好的理解,但最让我困惑的是虚拟析构函数。
我以为析构函数总是被调用,不管是什么,也不管是链中的每个对象。
你打算什么时候让它们虚拟化?为什么?
我对大多数OOP理论都有很好的理解,但最让我困惑的是虚拟析构函数。
我以为析构函数总是被调用,不管是什么,也不管是链中的每个对象。
你打算什么时候让它们虚拟化?为什么?
当前回答
我喜欢思考接口和接口的实现。在C++中,speak接口是纯虚拟类。析构函数是接口的一部分,需要实现。因此析构函数应该是纯虚拟的。构造函数呢?构造函数实际上不是接口的一部分,因为对象总是显式实例化的。
其他回答
我认为这里的大多数答案都没有抓住重点,除了公认的答案,这是一件好事。然而,让我再补充一个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的问题:如果你想多态地删除这个类的实例,你需要一个虚拟析构函数。
这种方式回避了这个问题,所以让我详细说明一下:正如许多人所指出的,如果调用delete base_ptr并且析构函数不是虚拟的,就会出现不希望的行为。然而,有几个假设需要明确:
如果您的类不是基类,那么希望您不会编写这样的代码。在本例中,我不是指手动内存管理,它本身就很糟糕,而是从这个类中公开派生出来的。不应继承未设计为基类的类,例如std::string。C++可以让你射自己的脚。这是你的错,而不是基类没有虚拟析构函数。如果析构函数不可访问(受保护的或私有的),则此代码不会编译,因此不会出现不希望的行为。有一个受保护的析构函数是有用的,特别是对于mixin,但对于接口(在较小程度上)也是有用的。除非您实际使用了虚拟函数,否则您不希望产生虚拟函数的开销。相反,使析构函数受到保护可以防止不期望的行为,但不会限制您的行为。如果您实际上编写了一个应该派生自的类,那么通常都会有虚拟函数。作为它们的用户,通常只能通过指向基类的指针来使用它们。当这种使用包括处理它们时,它也需要是多态的。当您应该将析构函数设为虚拟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这个主题的一个类似的不同观点,也可以阅读“什么时候不应该使用虚拟析构函数?”?
我建议这样做:如果类或结构不是最终的,那么应该为其定义虚拟析构函数。
我知道这看起来像是一种过度警惕的过度杀戮,成为一种经验法则。但是,这是确保从类派生的人在使用基指针删除时不会使用UB的唯一方法。
Scott Meyers在下面引用的有效C++中的建议很好,但不足以确定。
如果一个类有任何虚函数,它应该有一个虚函数析构函数,并且类是否设计为基类设计用于多态性的不应声明虚拟析构函数。
例如,在下面的程序中,基类B没有任何虚拟函数,因此根据Meyer的说法,您不需要编写虚拟析构函数。然而,如果您没有以下UB:
#include <iostream>
struct A
{
~A()
{
std::cout << "A::~A()" << std::endl;
}
};
struct B
{
};
struct C : public B
{
A a;
};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B *b = new C;
delete b; // UB, and won't print "A::~A()"
return 0;
}
我认为这个问题的核心是关于虚拟方法和多态性,而不是具体的析构函数。下面是一个更清晰的例子:
class A
{
public:
A() {}
virtual void foo()
{
cout << "This is A." << endl;
}
};
class B : public A
{
public:
B() {}
void foo()
{
cout << "This is B." << endl;
}
};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A *a = new B();
a->foo();
if(a != NULL)
delete a;
return 0;
}
将打印出:
This is B.
如果没有虚拟,它将打印出:
This is A.
现在您应该了解何时使用虚拟析构函数。
当您需要从基类调用派生类析构函数时。您需要在基类中声明虚拟基类析构函数。
通过指向基类的指针调用析构函数
struct Base {
virtual void f() {}
virtual ~Base() {}
};
struct Derived : Base {
void f() override {}
~Derived() override {}
};
Base* base = new Derived;
base->f(); // calls Derived::f
base->~Base(); // calls Derived::~Derived
虚拟析构函数调用与任何其他虚拟函数调用都没有区别。
对于base->f(),调用将被分派到Derived::f()中,对于base->~base()也是如此-它的重写函数-将调用Derived::~Derived()。
间接调用析构函数时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例如delete base;。delete语句将调用base->~base(),该函数将被分派到Derived::~Derived()。
具有非虚拟析构函数的抽象类
若您不打算通过指向其基类的指针删除对象,那个么就不需要使用虚拟析构函数。只需保护它,使其不会被意外调用:
// library.hpp
struct Base {
virtual void f() = 0;
protected:
~Base() = default;
};
void CallsF(Base& base);
// CallsF is not going to own "base" (i.e. call "delete &base;").
// It will only call Base::f() so it doesn't need to access Base::~Base.
//-------------------
// application.cpp
struct Derived : Base {
void f() override { ... }
};
int main() {
Derived derived;
CallsF(derived);
// No need for virtual destructor here as w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