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解释一下c#中internal关键字的实际用法吗?

我知道内部修饰符限制了对当前程序集的访问,但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该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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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一件事我曾经使用内部关键字是许可证检查代码在我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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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当有人查看您的项目名称空间时,任何定义为public的类都会自动显示在智能感知中。从API的角度来看,只向项目的用户展示他们可以使用的类是很重要的。使用internal关键字隐藏他们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如果项目A的Big_Important_Class打算在项目外部使用,那么不应该将其标记为内部。

然而,在许多项目中,经常会有一些实际上只打算在项目中使用的类。例如,您可能拥有一个类,该类保存参数化线程调用的参数。在这些情况下,您应该将它们标记为内部的,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受意外的API更改的影响。

根据经验,有两种成员:

公共表面:从外部组件可见(公共的、受保护的和内部受保护的): 调用者不受信任,因此需要参数验证、方法文档等。 私有表面:从外部程序集(私有和内部或内部类)中不可见: 调用者通常是可信的,所以参数验证、方法文档等可以省略。

减少噪音,你暴露的类型越少,你的库就越简单。 防篡改/安全性是另一个问题(尽管Reflection可以战胜它)。

internal的一个非常有趣的用法(internal member当然仅限于声明它的程序集)是在某种程度上从它获得“好友”功能。友成员是仅对声明它的程序集之外的某些其他程序集可见的对象。c#没有内置对friend的支持,但是CLR有。

可以使用InternalsVisibleToAttribute来声明友程序集,并且来自友程序集中的所有引用将在友程序集中的范围内将声明的程序集的内部成员视为公共成员。这样做的一个问题是所有内部成员都是可见的;你不能挑三拣四。

InternalsVisibleTo的一个很好的用途是将各种内部成员暴露给单元测试程序集,从而消除了测试这些成员所需的复杂反射工作。所有内部成员都可见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采用这种方法确实会严重破坏类接口,并且可能会破坏声明程序集中的封装。

我发现内部被过度使用了。您真的不应该只向某些类公开某些功能,而不向其他使用者公开。

在我看来,这打破了界面,打破了抽象。这并不是说永远不应该使用它,而是更好的解决方案是重构到不同的类,或者在可能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然而,这并不总是可能的。

The reasons it can cause issues is that another developer may be charged with building another class in the same assembly that yours is. Having internals lessens the clarity of the abstraction, and can cause problems if being misused. It would be the same issue as if you made it public. The other class that is being built by the other developer is still a consumer, just like any external class. Class abstraction and encapsulation isnt just for protection for/from external classes, but for any and all classes.

另一个问题是,许多开发人员会认为他们可能需要在程序集中的其他地方使用它,并将其标记为内部,即使他们当时并不需要它。另一个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它就在那里。通常,在有明确的需要之前,您希望将其标记为私有。

但其中有些可能是主观的,我并不是说永远不应该使用它。只在需要的时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