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解释一下c#中internal关键字的实际用法吗?

我知道内部修饰符限制了对当前程序集的访问,但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该使用它?


当前回答

唯一一件事我曾经使用内部关键字是许可证检查代码在我的产品;-)

其他回答

在某些情况下,将类的成员设为内部是有意义的。例如,如果你想控制类的实例化方式;假设您为创建类的实例提供了某种类型的工厂。您可以将构造函数设置为内部的,这样工厂(位于同一个程序集中)就可以创建类的实例,但程序集中之外的代码不能。

然而,如果没有特定的原因,我不认为将类或成员设置为内部的有任何意义,就像没有特定的原因将它们设置为公共的或私有的一样没有意义。

当您有方法、类等需要在当前程序集范围内访问,而不能在当前程序集范围外访问时。

例如,一个DAL可能有一个ORM,但对象不应该暴露给业务层,所有交互都应该通过静态方法完成,并传递所需的参数。

在“使用尽可能严格的修饰符”规则的驱动下,我在需要访问的任何地方都使用internal,比如,从另一个类中访问方法,直到我显式地需要从另一个程序集访问它。

由于程序集接口通常比类接口的总和更窄,所以我在很多地方使用它。

这个怎么样:通常建议不要向程序集的外部用户公开List对象,而是公开IEnumerable对象。但是在程序集中使用List对象要容易得多,因为您可以获得数组语法和所有其他List方法。因此,我通常有一个内部属性,公开要在程序集中使用的List。

欢迎对这种方法提出意见。

我发现内部被过度使用了。您真的不应该只向某些类公开某些功能,而不向其他使用者公开。

在我看来,这打破了界面,打破了抽象。这并不是说永远不应该使用它,而是更好的解决方案是重构到不同的类,或者在可能的情况下以不同的方式使用。然而,这并不总是可能的。

The reasons it can cause issues is that another developer may be charged with building another class in the same assembly that yours is. Having internals lessens the clarity of the abstraction, and can cause problems if being misused. It would be the same issue as if you made it public. The other class that is being built by the other developer is still a consumer, just like any external class. Class abstraction and encapsulation isnt just for protection for/from external classes, but for any and all classes.

另一个问题是,许多开发人员会认为他们可能需要在程序集中的其他地方使用它,并将其标记为内部,即使他们当时并不需要它。另一个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它就在那里。通常,在有明确的需要之前,您希望将其标记为私有。

但其中有些可能是主观的,我并不是说永远不应该使用它。只在需要的时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