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getter和setter(只获取和设置)而不是简单地为这些变量使用公共字段有什么好处?
如果getter和setter所做的不仅仅是简单的get/set,我可以很快地解决这个问题,但我不是100%清楚如何做到:
public String foo;
比:
private String foo;
public void setFoo(String foo) { this.foo = foo; }
public String getFoo() { return foo; }
而前者需要的样板代码要少得多。
我想发布一个我刚刚完成的真实世界示例:
背景-我使用休眠工具为我的数据库生成映射,这是一个我在开发时正在更改的数据库。我更改数据库模式,推送更改,然后运行hibernate工具来生成java代码。在我想向这些映射实体添加方法之前,一切都很好。如果我修改了生成的文件,则每次对数据库进行更改时都会覆盖这些文件。所以我这样扩展生成的类:
package com.foo.entities.custom
class User extends com.foo.entities.User{
public Integer getSomething(){
return super.getSomething();
}
public void setSomething(Integer something){
something+=1;
super.setSomething(something);
}
}
我上面所做的是用我的新功能(something+1)覆盖超类上的现有方法,而不需要接触基类。如果你在一年前写了一个类,并且想在不改变基类的情况下升级到第2版(测试噩梦),也是同样的情况。希望这会有所帮助。
代码不断演变。private非常适合需要数据成员保护的情况。最终,所有的类都应该是一种“小程序”,它有一个定义良好的接口,你不能只使用它的内部结构。
也就是说,软件开发并不是要设置课程的最终版本,就好像你在第一次尝试时按下了一些铸铁雕像一样。当你使用它时,代码更像粘土。它随着你的发展而发展,并进一步了解你正在解决的问题领域。在开发过程中,类之间可能会发生不应有的交互(您计划排除的依赖关系)、合并或拆分。因此,我认为争论归结为人们不想虔诚地写作
int getVar() const { return var ; }
所以你有:
doSomething( obj->getVar() ) ;
而不是
doSomething( obj->var ) ;
getVar()不仅在视觉上很嘈杂,而且给人一种错觉,认为getingVar(()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比实际更复杂的过程。如果你的类有一个passthrough setter,那么你(作为类编写者)如何看待var的神圣性对你的类的用户来说尤其令人困惑——那么你似乎在设置这些门来“保护”你坚持认为有价值的东西,(var的神圣性)但即使你承认,任何人只要进来并将var设置为他们想要的任何值,而你甚至不去偷看他们在做什么,那么var的保护就没有多大价值。
所以我按如下方式编程(假设采用“敏捷”类型的方法——即当我编写代码时不知道它将要做什么/没有时间或经验来规划一个复杂的瀑布式界面集):
1) 从具有数据和行为的基本对象的所有公共成员开始。这就是为什么在我所有的C++“示例”代码中,你会注意到我到处使用结构而不是类。
2) 当对象对数据成员的内部行为变得足够复杂时(例如,它喜欢以某种顺序保存内部std::list),就会编写访问器类型函数。因为我是自己编程的,所以我并不总是立即将成员设置为私有,但是在类的进化过程中,成员将被“提升”为受保护或私有。
3) 完全充实并对其内部有严格规则的类(即,它们确切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不能“操”(技术术语)它的内部)被赋予类名称,默认为私有成员,只有少数成员被允许公开。
我发现这种方法可以让我避免在一个类进化的早期阶段,当大量数据成员被迁移、转移等时,坐在那里虔诚地编写getter/setter。
来自数据隐藏的获取者和设置者。数据隐藏意味着我们正在向外部人员或外部人员/事物隐藏无法访问的数据这是OOP中一个有用的特性。
例如:
如果您创建了一个公共变量,您可以访问该变量并在任何地方(任何类)更改值。但如果创建为私有,则该变量无法在除声明的类之外的任何类中查看/访问。
public和private是访问修饰符。
那么我们如何在外部访问该变量:
这是获得者和获得者的地方。您可以将变量声明为private,然后可以为该变量实现getter和setter。
示例(Java):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String getName(){
return this.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this.name= name;
}
优势:
当任何人想要访问或更改/设置平衡变量的值时,他/她必须获得许可。
//assume we have person1 object
//to give permission to check balance
person1.getName()
//to give permission to set balance
person1.setName()
您也可以在构造函数中设置值,但稍后需要时要更新/更改值,必须实现setter方法。
公共字段并不比getter/setter对差,它除了返回字段并赋值之外什么都不做。任何差异都必须存在于其他因素,如可维护性或可读性。
getter/setter对的一个经常提到的优点不是。有一种说法是,您可以更改实现,而不必重新编译客户端。据推测,setter允许您稍后添加验证之类的功能,而您的客户甚至不需要知道它。然而,将验证添加到setter是对其前提条件的更改,违反了以前的合同,这很简单,“您可以将任何东西放在这里,稍后您可以从getter那里获得相同的东西”。
因此,现在您违反了合同,更改代码库中的每个文件是您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避免。如果你避免这样做,你就假设所有的代码都假设这些方法的契约是不同的。
如果这不应该是约定,那么接口允许客户端将对象置于无效状态。这与封装正好相反。如果该字段从一开始就不能真正设置为任何值,为什么验证从一开始不存在?
同样的论点也适用于这些传递getter/setter对的其他假定优点:如果您稍后决定更改设置的值,那么您就违反了合同。如果您在派生类中重写默认功能,而不是进行一些无害的修改(如日志记录或其他不可观察的行为),那么您就违反了基类的约定。这违反了Liskov替代原则,这被视为OO的原则之一。
如果一个类对每个字段都有这些愚蠢的getter和setter,那么它就是一个没有不变量、没有契约的类。这真的是面向对象的设计吗?如果类只有那些getter和setter,那么它只是一个哑数据持有者,哑数据持有者应该看起来像哑数据持有者:
class Foo {
public:
int DaysLeft;
int ContestantNumber;
};
向此类类添加传递getter/setter对不会增加值。其他类应该提供有意义的操作,而不仅仅是字段已经提供的操作。这就是如何定义和维护有用的不变量。
客户:“我可以用这个类的对象做什么?”设计器:“你可以读写几个变量。”客户:“哦……我想很酷吧?”
使用getter和setter是有原因的,但如果这些原因不存在,那么以虚假封装之神的名义制作getter/setter对并不是一件好事。使用getter或setter的有效原因包括经常提到的稍后可以进行的潜在更改,如验证或不同的内部表示。或者,该值应该是客户端可读但不可写的(例如,读取字典的大小),因此简单的getter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当你做出选择时,这些理由应该存在,而不仅仅是你以后可能想要的潜在原因。这是YAGNI(你不需要它)的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