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本理解是没有纯虚函数的实现,然而,我被告知可能有纯虚函数的实现。
class A {
public:
virtual void f() = 0;
};
void A::f() {
cout<<"Test"<<endl;
}
上面的代码可以吗?
让它成为一个带有实现的纯虚函数的目的是什么?
我的基本理解是没有纯虚函数的实现,然而,我被告知可能有纯虚函数的实现。
class A {
public:
virtual void f() = 0;
};
void A::f() {
cout<<"Test"<<endl;
}
上面的代码可以吗?
让它成为一个带有实现的纯虚函数的目的是什么?
当前回答
你必须给一个纯虚析构函数一个主体,例如:)
阅读:http://cplusplus.co.il/2009/08/22/pure-virtual-destructor/
(链接中断,使用存档)
其他回答
'virtual void foo() =0;'语法并不意味着你不能在当前类中实现foo(),你可以。这也并不意味着您必须在派生类中实现它。 在你扇我之前,让我们来看看钻石问题: (注意,是隐式代码)。
class A
{
public:
virtual void foo()=0;
virtual void bar();
}
class B : public virtual A
{
public:
void foo() { bar(); }
}
class C : public virtual A
{
public:
void bar();
}
class D : public B, public C
{}
int main(int argc, const char* argv[])
{
A* obj = new D();
**obj->foo();**
return 0;
}
现在,obj->foo()调用将导致B::foo()和C::bar()。
你看到…纯虚方法不必在派生类中实现(foo()在类C中没有实现-编译器将编译) 在c++中有很多漏洞。
希望我能帮上忙:-)
如果您有应该由派生类执行的代码,但不希望它直接执行——并且希望强制重写它。
您的代码是正确的,尽管总的来说这不是一个经常使用的特性,而且通常只在试图定义纯虚析构函数时才会看到——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提供一个实现。有趣的是,一旦从该类派生出来,就不需要重写析构函数了。
因此,纯虚函数的一个合理用法是将纯虚析构函数指定为“非final”关键字。
下面的代码是惊人的正确:
class Base {
public:
virtual ~Base() = 0;
};
Base::~Base() {}
class Derived : public Base {};
int main() {
// Base b; -- compile error
Derived d;
}
是的,这是正确的。在您的示例中,派生自A的类继承了接口f()和默认实现。但是你强迫派生类实现方法f()(即使它只是调用A提供的默认实现)。
Scott Meyers在Effective c++ (2nd Edition)第36项中讨论了这一点,区分接口的继承和实现的继承。项目编号可能在最新版本中发生了变化。
你必须给一个纯虚析构函数一个主体,例如:)
阅读:http://cplusplus.co.il/2009/08/22/pure-virtual-destructor/
(链接中断,使用存档)
需要明确的是,你误解了什么= 0;后有虚函数的意思。
= 0表示派生类必须提供实现,而不是基类不能提供实现。
在实践中,当您将虚函数标记为纯(=0)时,提供定义几乎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它永远不会被调用,除非有人通过Base:: function(…)显式地这样做,或者如果基类构造函数调用了所讨论的虚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