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var是c# 3.0和LINQ中为匿名类型引入的占位符。

因此,它允许在一个集合中为更少的列编写LINQ查询。不需要在内存中复制信息,只加载完成你需要做的事情所必需的东西。

var的使用一点也不坏,因为它实际上不是一个类型,但正如在其他地方提到的,它是一个类型的占位符,它是并且必须定义在等式的右边。然后,编译器将用类型本身替换关键字。

即使使用智能感知,当一个类型的名称很长时,它也特别有用。只需要写var,然后实例化它。之后阅读您的代码的其他程序员将很容易理解您在做什么。

就像使用

public object SomeObject { get; set; }

而不是:

public object SomeObject {
    get {
        return _someObject;
    } 
    set {
        _someObject = value;
    }
}
private object _someObject;

每个人都知道属性在做什么,就像每个人都知道var关键字在做什么一样,这两个例子都倾向于通过简化它来简化可读性,并使程序员更容易编写有效的代码。

其他回答

Var一点也不像变量。变量仍然是强类型的,只是你不需要按下键来得到它。您可以在Visual Studio中将鼠标悬停在它上以查看类型。如果您正在阅读打印的代码,则可能需要稍微考虑一下以确定类型是什么。但是只有一行声明了它,而有很多行使用它,所以给东西起个像样的名字仍然是让你的代码更容易理解的最好方法。

使用智能感知是懒惰吗?这比输入整个名字还少。或者有些事情不那么费力,但不值得批评?我认为有,var就是其中之一。

我在以下情况下使用var:

当我不得不(结果是匿名的) 当类型与代码在同一行时,例如: var emp = new Employee();

很明显,我们需要一个Employee对象(因为我们正在创建一个新的Employee对象),那么如何呢

Employee emp = new Employee() any more obvious?

当类型无法推断时,我不使用var。

var emp = GetEmployee();

因为返回类型不是很明显(是在Employee对象上,还是在IEmployee对象上,还是在与Employee对象完全没有关系的对象上,等等?)

在转换到3.0和3.5框架之后,我了解了这个关键字,并决定尝试一下。在提交任何代码之前,我意识到它似乎是向后的,就像回到ASP语法一样。所以我决定戳一下高层,看看他们怎么想。

他们说去吧,我就用了。

也就是说,我避免在类型需要一些调查的地方使用它,就像这样:

var a = 公司。获取记录();

现在它可能只是一个个人的事情,但我立即不能看,并确定如果它是一个记录对象的集合或一个字符串数组表示记录的名称。无论哪种情况,我认为显式声明在这种情况下是有用的。

“关于我的品味,你唯一能说的就是它过时了,假以时日,你也会过时的。”托尔金。

第一。

Var不是一个类型,也不是什么特殊的特性(比如c# 4.0的动态特性)。它只是一个语法糖。你要求编译器通过右边的表达式来推断类型。唯一需要的地方是匿名类型。

我不认为使用var既好又坏,这是一种编码风格。我个人不使用它,但我不介意其他团队成员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