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onent、@Repository和@Service注释是否可以在Spring中互换使用,或者它们除了充当符号设备之外,是否提供任何特定功能?
换句话说,如果我有一个Service类,并且我将注释从@Service更改为@Component,它的行为是否仍然相同?
或者注释是否也会影响类的行为和功能?
@Component、@Repository和@Service注释是否可以在Spring中互换使用,或者它们除了充当符号设备之外,是否提供任何特定功能?
换句话说,如果我有一个Service类,并且我将注释从@Service更改为@Component,它的行为是否仍然相同?
或者注释是否也会影响类的行为和功能?
当前回答
即使我们交换@Component或@Repository或@service
它的行为是一样的,但一个方面是,如果我们使用component或@service,它们将无法捕获与DAO相关的特定异常,而不是Repository
其他回答
@组件在配置类中充当@Bean注释,在spring上下文中注册Bean。它也是@Service、@Repository和@Controller注释的父级。
@服务,扩展了@Component注释,只有命名差异。
@Repository-扩展@Component注释并将所有数据库异常转换为DataAccessException。
@控制器-在MVC模式中充当控制器。分派器将扫描这些带注释的类以查找映射方法,检测@RequestMapping注释。
@Component:你注释一个类@Component,它告诉hibernate它是一个Bean。
@Repository:您注释一个类@Repositories,它会告诉hibernate它是一个DAO类,并将其视为DAO类。意味着它使未检查的异常(从DAO方法抛出)有资格转换为SpringDataAccessException。
@服务:这告诉hibernate它是一个服务类,您将在其中使用@Transactional等服务层注释,因此hibernate将其视为服务组件。
另外,@Service是@Component的进步。假设bean类名为CustomerService,因为您没有选择XMLbean配置方式,所以您使用@Component注释了bean,以将其指示为bean。因此,在获取bean对象CustomerService cust=(CustomerService)context.getBean(“CustomerService”)时;默认情况下,Spring会将组件的第一个字符从“CustomerService”小写为“CustomerService”。您可以检索名为“customerService”的组件。但是,如果对bean类使用@Service注释,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特定的bean名称
@Service("AAA")
public class CustomerService{
您可以通过
CustomerService cust = (CustomerService)context.getBean("AAA");
Spring2.5引入了更多的原型注释:@Component、@Service和@Controller@组件充当任何Spring管理组件的通用原型;而@Repository、@Service和@Controller作为@Component的特殊化,用于更具体的用例(例如,分别在持久性、服务和表示层)。这意味着你可以用@component来注释你的组件类,但是通过用@Repository、@Service或@Controller来注释它们,你的类更适合由工具处理或与方面关联。例如,这些原型注释是切入点的理想目标。当然,@Repository、@Service和@Controller也有可能在未来的Spring Framework版本中携带额外的语义。因此,如果您在服务层使用@Component或@Service之间做出决定,@Service显然是更好的选择。类似地,如上所述,@Repository已经被支持作为持久层中自动异常转换的标记。@组件–表示自动扫描组件。@Repository–表示持久层中的DAO组件。@服务–表示业务层中的服务组件。@控制器–表示表示层中的控制器组件。
参考:-Spring Documentation-Classpath扫描、托管组件和使用Java编写配置
从数据库连接的角度来看,使用@Service和@Repository注释很重要。
对所有web服务类型的DB连接使用@Service将@Repository用于所有存储过程数据库连接
如果没有使用正确的注释,则可能会遇到回滚事务覆盖的提交异常。您将在压力负载测试期间看到与回滚JDBC事务相关的异常。
即使它的行为相同,但这利用了应用程序的许多软件开发原则,也很少有这样的例子:
- Single Responsibility
- Open Closed Princip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