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ReSharper收到一条关于从对象构造函数调用虚拟成员的警告。
为什么这是不该做的?
我从ReSharper收到一条关于从对象构造函数调用虚拟成员的警告。
为什么这是不该做的?
当前回答
当用C#编写的对象被构造时,会发生的情况是初始化器按照从最派生类到基类的顺序运行,然后构造函数按照从基类到最派生类的顺序运行(有关为什么这样做的详细信息,请参阅Eric Lippert的博客)。
此外,在.NET对象中,对象在构造时不会改变类型,而是从最派生的类型开始,方法表是最派生的。这意味着虚拟方法调用总是在最派生的类型上运行。
当你结合这两个事实时,你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你在构造函数中调用了一个虚拟方法,并且它不是继承层次结构中最派生的类型,那么它将在一个尚未运行构造函数的类上被调用,因此可能不处于调用该方法的合适状态。
当然,如果您将类标记为密封的,以确保它是继承层次结构中最派生的类型,那么这个问题就会得到缓解——在这种情况下,调用虚拟方法是完全安全的。
其他回答
C#的规则与Java和C++的规则非常不同。
当您在C#中的某个对象的构造函数中时,该对象以完全初始化(只是不是“构造”)的形式存在,作为其完全派生类型。
namespace Demo
{
class A
{
public A()
{
System.Console.WriteLine("This is a {0},", this.GetType());
}
}
class B : A
{
}
// . . .
B b = new B(); // Output: "This is a Demo.B"
}
这意味着,如果从a的构造函数调用虚拟函数,它将解析为B中的任何重写(如果提供了重写)。
即使你有意这样设置A和B,充分理解系统的行为,你也可能会在以后受到冲击。假设您在B的构造函数中调用了虚拟函数,“知道”它们将由B或A酌情处理。然后时间过去了,其他人决定他们需要定义C,并重写其中的一些虚拟函数。突然间,B的构造函数最终调用了C中的代码,这可能会导致非常令人惊讶的行为。
无论如何,避免构造函数中的虚函数可能是一个好主意,因为C#、C++和Java之间的规则是如此不同。你的程序员可能不知道该怎么做!
因为在构造函数完成执行之前,对象不会完全实例化。虚拟函数引用的任何成员都不能初始化。在C++中,当您处于构造函数中时,这仅指所处构造函数的静态类型,而不是所创建对象的实际动态类型。这意味着虚拟函数调用甚至可能不会到达您期望的位置。
这个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他答案尚未解决)是,如果派生类希望基类从其构造函数中调用虚拟成员,则基类是安全的。在这种情况下,派生类的设计者负责确保在构造完成之前运行的任何方法都将在这种情况下尽可能合理地运行。例如,在C++/CLI中,构造函数被包装在代码中,如果构造失败,这些代码将对部分构造的对象调用Dispose。在这种情况下,调用Dispose通常是防止资源泄漏所必需的,但Dispose方法必须做好准备,以防运行它们的对象可能尚未完全构造。
我发现的另一件有趣的事情是,通过执行下面这样的操作可以“满足”ReSharper错误,这对我来说是愚蠢的。然而,正如许多前面提到的,在构造函数中调用虚拟财产/方法仍然不是一个好主意。
public class ConfigManager
{
public virtual int MyPropOne { get; private set; }
public virtual string MyPropTwo { get; private set; }
public ConfigManager()
{
Setup();
}
private void Setup()
{
MyPropOne = 1;
MyPropTwo = "test";
}
}
您的构造函数(稍后,在软件的扩展中)可以从重写虚拟方法的子类的构造函数调用。现在不是子类的函数实现,而是基类的实现将被调用。所以在这里调用虚拟函数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如果您的设计满足Liskov替换原则,则不会造成任何伤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它被容忍的原因——一个警告,而不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