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有一个被设计为实例化的类。我在类中有几个私有的“helper”方法,它们不需要访问任何类成员,只对它们的参数进行操作,并返回一个结果。

public class Example {
   private Something member;

   public double compute() {
       double total = 0;
       total += computeOne(member);
       total += computeMore(member);
       return total;         
   }

   private double computeOne(Something arg) { ... }
   private double computeMore(Something arg) {... } 
} 

是否有特别的理由指定computeOne和computeMore作为静态方法-或者有特别的理由不这样做?

当然,让它们保持非静态状态是最简单的,尽管它们当然可以是静态的,而不会引起任何问题。


当前回答

跑题:我会把辅助方法放在一个独立的实用程序/辅助类中,其中只有静态方法。

在使用点(阅读为“相同的类”)拥有帮助方法的麻烦在于,某些人可能会选择将他们自己不相关的帮助方法发布在相同的位置

其他回答

更具体地说,对于您给出的示例,定义这些方法的目的似乎更多是为了在阅读时使代码清晰,而不是为了实现功能(它们被定义为私有)。在这种情况下,使用静态确实没有任何用处,因为静态的目的是公开类的功能。

我想澄清一些其他答案所说的事情,因为他们提供了我认为是错误的信息。

首先,因为方法是私有的,即使你声明它们是静态的,你也不能在这个类之外访问它们。其次,它们是私有的,所以你甚至不能在子类中重写,所以静态或非静态没有任何区别。第三,非静态的私有方法也可以从类的构造函数中调用,它不必是静态的。

现在回到您的问题,私有helper方法应该定义为静态还是非静态。我将采用Steve的回答,因为将私有方法标记为静态表明该方法是无状态的,因为我在编码时也遵循这一规则。

根据我的经验,我认为这种私有方法往往是相当通用和可重用的。

我认为要做的第一件事是问这个方法在当前类上下文之外是否有用。如果是这样,我将完全按照Everyone的建议,将这个方法作为静态提取到一些utils类,希望在实现新方法之前进行检查,做完全相同的事情。

这种通用的私有方法是项目中很大一部分代码重复的来源,因为每个开发人员都在需要使用它们的地方独立地重新发明它们。因此,这种方法的集中化是一条可行之路。

正确答案是:

任何不从字段中获取任何信息,也不向字段中放入任何信息的方法都不必是实例方法。任何不使用或改变其类或对象中的任何字段的方法都可能是静态方法。

我将它们声明为静态,从而将它们标记为无状态。

对于不能导出的小操作,Java没有更好的机制,所以我认为私有静态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