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有一个被设计为实例化的类。我在类中有几个私有的“helper”方法,它们不需要访问任何类成员,只对它们的参数进行操作,并返回一个结果。

public class Example {
   private Something member;

   public double compute() {
       double total = 0;
       total += computeOne(member);
       total += computeMore(member);
       return total;         
   }

   private double computeOne(Something arg) { ... }
   private double computeMore(Something arg) {... } 
} 

是否有特别的理由指定computeOne和computeMore作为静态方法-或者有特别的理由不这样做?

当然,让它们保持非静态状态是最简单的,尽管它们当然可以是静态的,而不会引起任何问题。


当前回答

一个原因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静态方法调用应该更快。静态方法不能是虚方法,也不接受隐式this引用。

其他回答

我实在想不出私有静态方法有什么明显的优势。话虽如此,使它们是非静态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这主要是一个表示的问题:你可能想让它们是静态的,以清楚地强调它们没有改变对象的事实。

对于具有不同访问权限的方法,我认为有两个主要参数:

可以在不创建对象实例的情况下调用静态方法,这很有用 静态方法不能被继承,如果您需要多态性,这可能是一个问题(但与私有方法无关)。

除此之外,差异非常小,我强烈怀疑传递给实例方法的额外this指针会产生显著差异。

静态/非静态问题归结为“我真的需要使用这个类的对象吗”?

你是在不同方法之间传递对象吗?对象是否包含在静态方法上下文之外有用的信息?如果两种方法都要使用,有没有理由不同时定义方法呢?

如果您陷入这种困境,在我看来,方法所需的所有数据都在对象之外的代码中浮动。这是你想要的吗?每次都将数据收集到一个对象中会更容易吗?您可能只是对使用单一模型感到矛盾。如果你可以用一种方法来完成,那就选择静态或非静态的方法。

你可能想要声明静态帮助方法的一个原因是,如果你需要在类构造函数this或super之前调用它们。例如:

public class MyClass extends SomeOtherClass { 
    public MyClass(String arg) {
       super(recoverInt(arg));
    }

    private static int recoverInt(String arg) {
       return Integer.parseInt(arg.substring(arg.length() - 1));
    }
}

这是一个有点做作的例子,但显然在这种情况下,recoverInt不能是一个实例方法。

更具体地说,对于您给出的示例,定义这些方法的目的似乎更多是为了在阅读时使代码清晰,而不是为了实现功能(它们被定义为私有)。在这种情况下,使用静态确实没有任何用处,因为静态的目的是公开类的功能。

使用静态方法的一个问题是,它会使对象在单元测试中更难使用。Mockito不能为静态方法创建模拟,也不能创建该方法的子类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