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大多数OOP理论都有很好的理解,但最让我困惑的是虚拟析构函数。

我以为析构函数总是被调用,不管是什么,也不管是链中的每个对象。

你打算什么时候让它们虚拟化?为什么?


当前回答

简单地说,当您删除指向派生类对象的基类指针时,虚拟析构函数将以正确的顺序析构函数资源。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B{
    public:
       B(){
          cout<<"B()\n";
       }
       virtual ~B(){ 
          cout<<"~B()\n";
       }
 };
 class D: public B{
    public:
       D(){
          cout<<"D()\n";
       }
       ~D(){
          cout<<"~D()\n";
       }
 };
 int main(){
    B *b = new D();
    delete b;
    return 0;
 }

OUTPUT:
B()
D()
~D()
~B()

==============
If you don't give ~B()  as virtual. then output would be 
B()
D()
~B()
where destruction of ~D() is not done which leads to leak

其他回答

只要类是多态的,就将析构函数设为虚拟。

如果使用shared_ptr(仅shared_ptl,而不是unique_ptr),则不必将基类析构函数设为虚拟:

#include <iostream>
#include <memory>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Base
{
public:
    Base(){
        cout << "Base Constructor Called\n";
    }
    ~Base(){ // not virtual
        cout << "Base Destructor called\n";
    }
};

class Derived: public Base
{
public:
    Derived(){
        cout << "Derived constructor called\n";
    }
    ~Derived(){
        cout << "Derived destructor called\n";
    }
};

int main()
{
    shared_ptr<Base> b(new Derived());
}

输出:

Base Constructor Called
Derived constructor called
Derived destructor called
Base Destructor called

我认为这里的大多数答案都没有抓住重点,除了公认的答案,这是一件好事。然而,让我再补充一个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的问题:如果你想多态地删除这个类的实例,你需要一个虚拟析构函数。

这种方式回避了这个问题,所以让我详细说明一下:正如许多人所指出的,如果调用delete base_ptr并且析构函数不是虚拟的,就会出现不希望的行为。然而,有几个假设需要明确:

如果您的类不是基类,那么希望您不会编写这样的代码。在本例中,我不是指手动内存管理,它本身就很糟糕,而是从这个类中公开派生出来的。不应继承未设计为基类的类,例如std::string。C++可以让你射自己的脚。这是你的错,而不是基类没有虚拟析构函数。如果析构函数不可访问(受保护的或私有的),则此代码不会编译,因此不会出现不希望的行为。有一个受保护的析构函数是有用的,特别是对于mixin,但对于接口(在较小程度上)也是有用的。除非您实际使用了虚拟函数,否则您不希望产生虚拟函数的开销。相反,使析构函数受到保护可以防止不期望的行为,但不会限制您的行为。如果您实际上编写了一个应该派生自的类,那么通常都会有虚拟函数。作为它们的用户,通常只能通过指向基类的指针来使用它们。当这种使用包括处理它们时,它也需要是多态的。当您应该将析构函数设为虚拟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这个主题的一个类似的不同观点,也可以阅读“什么时候不应该使用虚拟析构函数?”?

当您需要从基类调用派生类析构函数时。您需要在基类中声明虚拟基类析构函数。

我建议这样做:如果类或结构不是最终的,那么应该为其定义虚拟析构函数。

我知道这看起来像是一种过度警惕的过度杀戮,成为一种经验法则。但是,这是确保从类派生的人在使用基指针删除时不会使用UB的唯一方法。

Scott Meyers在下面引用的有效C++中的建议很好,但不足以确定。

如果一个类有任何虚函数,它应该有一个虚函数析构函数,并且类是否设计为基类设计用于多态性的不应声明虚拟析构函数。

例如,在下面的程序中,基类B没有任何虚拟函数,因此根据Meyer的说法,您不需要编写虚拟析构函数。然而,如果您没有以下UB:

#include <iostream>

struct A
{
    ~A()
    {
        std::cout << "A::~A()" << std::endl;
    }
};

struct B
{
};

struct C : public B
{
    A a;
};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B *b = new C;
    delete b; // UB, and won't print "A::~A()"
    return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