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个问题中,一个用户指出使用new关键字是危险的,并提出了一个不使用new的对象创建解决方案。我不相信这是真的,主要是因为我使用过Prototype、Script.aculo.us和其他优秀的JavaScript库,它们都使用new关键字。

尽管如此,昨天我在YUI剧院看了Douglas Crockford的演讲,他说了完全相同的事情,他不再在他的代码中使用new关键字(Crockford谈JavaScript -第三幕:函数终极- 50:23分钟)。

使用new关键字“不好”吗?使用它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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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新”增加了代码的清晰度。而清晰就是一切。知道有陷阱是好事,但通过避免清晰来避免陷阱似乎不适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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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是一种动态语言,有无数种方法可以把其他语言阻止你的事情搞砸。

避免使用像new这样的基本语言特性,因为你可能会搞砸,这有点像在穿过雷区之前脱掉你闪闪发光的新鞋,以防你的鞋被弄脏。

我使用了一种约定,函数名以小写字母开头,而实际上是类定义的“函数”以大写字母开头。结果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视觉线索,“语法”是错误的:

var o = MyClass();  // This is clearly wrong.

最重要的是,良好的命名习惯会有所帮助。毕竟,函数是做事情的,因此它的名字中应该有一个动词,而类代表对象,是没有任何动词的名词和形容词。

var o = chair() // Executing chair is daft.
var o = createChair() // Makes sense.

Stack Overflow的语法着色是如何解释上面的代码的,这很有趣。

我是JavaScript的新手,所以可能我只是没有太多的经验来提供一个好的观点。然而,我想分享一下我对这个“新”事物的看法。

我来自c#世界,在那里使用关键字“new”是如此自然,以至于工厂设计模式对我来说看起来很奇怪。

当我第一次用JavaScript编码时,我没有意识到有“new”关键字和像YUI模式那样的代码,很快我就陷入了灾难。当回顾我所编写的代码时,我不知道某一行应该做什么。更混乱的是,当我“干运行”代码时,我的思维不能真正地在对象实例边界之间转换。

然后,我发现“新”关键字,对我来说,“分离”的东西。使用new关键字,它创建东西。如果没有new关键字,我知道我不会把它与创建东西混淆,除非我调用的函数提供了强有力的线索。

例如,用var bar=foo();我没有任何线索,什么酒吧可能是....它是一个返回值还是一个新创建的对象?但是用var bar = new foo();我确定bar是一个对象。

我同意PEZ和一些人的观点。

在我看来,“新”显然是自我描述的对象创建,而Greg Dean所描述的YUI模式完全被模糊了。

有人可能会写var bar = foo;或者var bar = baz();在baz不是对象的地方,创建方法似乎要危险得多。

另一个新案例是我所说的Pooh Coding。我建议你顺应你所使用的语言,而不是反对它。

这种语言的维护者很有可能会根据他们鼓励使用的习语来优化语言。如果他们在语言中添加了一个新的关键字,他们可能认为在创建新实例时保持清晰是有意义的。

按照语言的意图编写的代码将在每个版本中提高效率。而避免语言关键结构的代码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遭受损失。

这远远超出了性能。我数不清我听过(或说过)多少次“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事实经常证明,在编写代码的时候,有一些“好的”理由。遵循语言之道是你的代码将来不会被嘲笑的最好保证。

我认为“新”增加了代码的清晰度。而清晰就是一切。知道有陷阱是好事,但通过避免清晰来避免陷阱似乎不适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