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开始保持别人的JavaScript代码,我正在修复错误,添加功能,也试图更新代码并使其更加一致。
以前的开发人员使用了两种方式来宣布功能,我无法解决是否有原因。
兩種方式是:
var functionOne = function() {
// Some code
};
function functionTwo() {
// Some code
}
使用这两种不同的方法的原因是什么?每个方法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可以用一种方法做些什么,不能用另一种方法做些什么?
二是定义函数的不同方式,区别在于浏览器如何解释并将其加载到执行背景中。
第一個案例是函數表達,只有當翻譯者達到這個代碼線時才會充電,因此,如果你這樣做,你會發現函數一不是函數的錯誤。
functionOne();
var functionOne = function() {
// Some code
};
原因在于,在第一行中,没有值被分配到函数One,因此它是不定义的,我们试图称之为函数,因此我们得到一个错误。
在第二行中,我们将匿名函数的参考归分为函数One。
第二个案例是功能声明,在任何代码执行之前加载,所以如果你喜欢下一个,你不会得到任何错误,因为声明加载,在代码执行之前。
functionOne();
function functionOne() {
// Some code
}
我用我的代码中的变量方法出于一个非常具体的原因,其理论已经以抽象的方式被覆盖,但一个例子可以帮助一些像我这样的人,有有限的JavaScript专业知识。
有些品牌需要特定的功能,而有些则不。有时我需要添加新的功能来做新的品牌特定的事情.我很高兴更改共享编码,但我不想需要更改所有160套品牌文件。
使用变量合成,我可以在共享代码中宣言变量(基本上是函数指标),并分配一个三位一体函数,或设置为零。
在代码维护成本方面,所谓的功能更受欢迎:
无论它们在哪里被宣布(但仍然受到范围限制)。 更抵抗错误,如条件启动(你仍然可以过度排序,如果你愿意)。 代码变得更可读,通过分配地方功能分开的范围功能。 通常在范围内,功能先行,其次是局部功能的声明。
我怀疑更多关于名称功能的PROS正在追踪,而被列为名称功能的优势是匿名功能的缺点。
历史上,匿名函数出现,因为JavaScript作为语言无法列出名为函数的会员:
{
member:function() { /* How do I make "this.member" a named functio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