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经验,它们不是一个好主意,因为它们可能会导致令人惊讶的副作用,并且很难调试(特别是当一个触发器触发另一个触发器时)。通常情况下,开发人员甚至不会考虑是否存在触发因素。

另一方面,如果每次在数据库中创建新FOO时都必须执行逻辑,那么将其放在FOO表上的插入触发器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们唯一使用触发器的时候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比如设置一行的修改日期字段。

我正在努力弄清楚触发器是否有必要,并感谢任何建议。如果它们是必要的,在实施它们时要考虑的最重要的问题是什么?


当前回答

触发器的主要问题是

它们是完全全局的——无论表活动的上下文是什么,它们都适用; 他们是隐秘的;你很容易忘记他们的存在,直到他们用意想不到的(非常神秘的)后果伤害了你。

这只是意味着它们需要在适当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在我的经验中,这仅限于关系完整性问题(有时比您可以声明的粒度更细);而且通常不是出于商业或交易目的。YMMV。

其他回答

不,他们不邪恶——他们只是被误解了:- d

触发器有一个有效的用途,但往往是作为一个复古黑客,最终使事情变得更糟。

如果您将DB作为应用程序的一部分进行开发,那么逻辑应该始终存在于进行调用的代码或scprocs中。触发器只会导致稍后的调试痛苦。

如果您了解锁、死锁以及DB如何访问磁盘上的文件,那么以正确的方式使用触发器(例如审计或归档直接DB访问)将非常有价值。

触发器有它们的用途——日志记录/审计和维护“最后修改”日期是两个非常好的用途,在之前的回复中已经提到过。

然而,优秀设计的核心原则之一是业务规则/业务逻辑/无论你想称呼它什么,都应该集中在一个地方。将一些逻辑放在数据库中(通过触发器或存储过程),将一些逻辑放在应用程序中违反了这一原则。在两个地方复制逻辑更糟糕,因为它们总是会彼此不同步。

还有一个已经提到过的“最小意外原则”问题。

他们绝对不是邪恶的。我发现在重构数据库模式、重命名列或将列分成两列或相反(例如:姓名/姓氏情况)并协助转换时,触发器非常宝贵。

它们对于审计也非常有用。

在高层次上,触发器有两个用例1

1)让事情“自动地”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触发器会产生副作用,它们会以超出预期的方式改变数据,因为执行了(原语)操作符insert、update或delete并导致触发器触发。

这里的普遍共识是,触发器确实有害。因为它们改变了INSERT、UPDATE或DELETE语句的众所周知的语义。更改这三个原语SQL操作符的语义将会对其他开发人员造成不利影响,这些开发人员将来需要对数据库表进行操作,而这些表在使用SQL原语操作时不再以预期的方式运行。

2)执行数据完整性规则,而不是我们可以声明式处理的规则(使用CHECK, PRIMARY KEY, UNIQUE KEY和外键)。在这个用例中,所有触发器所做的就是查询(SELECT)数据,以验证由INSERT/UPDATE/DELETE所做的更改是否被允许。就像声明性约束对我们的作用一样。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开发人员)才编写了实施程序。

对于后一种用例,使用触发器是无害的。

我的博客地址是:http://harmfultriggers.blogspot.com

我知道有些开发人员认为触发器应该总是用于实现他们想要的功能的最直接方式,而有些开发人员则永远不会这样做。这几乎就像是两个阵营之间的教条。

然而,我个人完全同意MarkR -你可以(几乎)总是编写与触发器功能相当的代码,这将更清晰,因此更容易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