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c#是这样设计的?

根据我的理解,一个接口只描述行为,并且服务于描述实现接口的类的契约义务。

如果类希望在共享方法中实现这种行为,为什么不应该呢?

以下是我想到的一个例子:

// These items will be displayed in a list on the screen.
public interface IListItem {
  string ScreenName();
  ...
}

public class Animal: IListItem {
    // All animals will be called "Animal".
    public static string ScreenName() {
        return "Animal";
    }
....
}

public class Person: IListItem {

    private string name;

    // All persons will be called by their individual names.
    public string ScreenName() {
        return name;
    }

    ....

 }

当前回答

我猜这是短视。

在最初设计时,接口仅用于类的实例

IMyInterface val = GetObjectImplementingIMyInterface();
val.SomeThingDefinedinInterface();

只有引入接口作为泛型的约束,向接口中添加静态方法才有实际用途。

(回复评论:)我认为现在更改它需要更改CLR,这将导致与现有程序集不兼容。

其他回答

供您参考:您可以通过为接口创建扩展方法来获得与您想要的类似的行为。扩展方法将是一个共享的、不可覆盖的静态行为。然而,不幸的是,这个静态方法不是契约的一部分。

我的(简化的)技术原因是静态方法不在虚表中,调用站点是在编译时选择的。这和你不能有覆盖或虚拟静态成员的原因是一样的。要了解更多细节,你需要一个计算机专业毕业生或编译专家——而我两者都不是。

出于政治原因,我将引用Eric Lippert(他是一名编译器专家,拥有滑铁卢大学的数学、计算机科学和应用数学学士学位)的话:

...静态方法的核心设计原则,给它们命名的原则是…在编译时,总是可以准确地确定将调用什么方法。也就是说,可以仅通过对代码的静态分析来解析该方法。

请注意,Lippert确实为所谓的类型方法留出了空间:

也就是说,与类型相关联的方法(如静态方法),它不接受不可空的“this”参数(与实例或虚拟方法不同),而是调用的方法依赖于T的构造类型(与静态方法不同,它必须在编译时确定)。

但还没有被它的实用性所说服。

大多数人似乎忘记了在OOP中,类也是对象,所以它们有消息,出于某种原因,c#将其称为“静态方法”。 实例对象和类对象之间存在差异的事实只显示了语言中的缺陷或缺点。 对c#持乐观态度…

从概念上讲,接口没有理由不能定义包含静态方法的契约。

对于当前的c#语言实现,限制是由于允许继承基类和接口。如果“类SomeBaseClass”实现了“接口ISomeInterface”和“类SomeDerivedClass: SomeBaseClass, ISomeInterface”也实现了接口,实现接口方法的静态方法将会编译失败,因为静态方法不能与实例方法具有相同的签名(实例方法将出现在实现接口的基类中)。

静态类在功能上与单例类相同,并且具有与单例类相同的目的,只是语法更简洁。因为单例可以实现接口,所以静态的接口实现在概念上是有效的。

因此,这可以简单地归结为c#的实例名称冲突和跨继承的同名静态方法的限制。c#没有理由不能“升级”以支持静态方法契约(接口)。

在接口代表“契约”的程度上,静态类实现接口似乎是非常合理的。

上述论点似乎都忽略了合同的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