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面试问题。
子类继承private吗 字段?
我的回答是“不”,因为我们不能使用“正常的面向对象的方式”访问它们。但是采访者认为它们是继承的,因为我们可以间接或使用反射访问这些字段,并且它们仍然存在于对象中。
回来后,我在javadoc中找到了以下引用: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一个 子类不继承私有 父类的成员。
你知道面试官观点的论据吗?
这是面试问题。
子类继承private吗 字段?
我的回答是“不”,因为我们不能使用“正常的面向对象的方式”访问它们。但是采访者认为它们是继承的,因为我们可以间接或使用反射访问这些字段,并且它们仍然存在于对象中。
回来后,我在javadoc中找到了以下引用: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一个 子类不继承私有 父类的成员。
你知道面试官观点的论据吗?
当前回答
不。私有字段没有被继承…所以我们才发明了"保护"这是有意为之。我想这证明了受保护修饰符的存在。
现在来看看上下文。继承是什么意思——如果它存在于从派生类创建的对象中?是的,它是。
如果你的意思是它是否对派生类有用。嗯,没有。
现在,当你进行函数式编程时,父类的私有字段不会以一种有意义的方式继承给子类。对于子类,超类的私有字段与任何其他类的私有字段相同。
在功能上,它不是遗传的。但理想情况是这样的。
好吧,刚刚看了一下Java教程,他们引用了这样的话: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子类不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但是,如果父类具有用于访问其私有字段的公共或受保护方法,则子类也可以使用这些方法。
参见:http://download.oracle.com/javase/tutorial/java/IandI/subclasses.html
我同意,这个领域是存在的。但是,子类在私有字段上没有任何特权。对于子类,私有字段与任何其他类的私有字段相同。
我相信这只是个人观点的问题。你可以左右争论的任何一方。这两种方法都是合理的。
其他回答
我们可以简单地声明,当父类被继承时,父类的私有成员实际上成为子类的私有成员,并且不能被进一步继承或子类的对象不可访问。
我将用代码演示这个概念。子类实际上继承了父类的私有变量。唯一的问题是他们不能访问 子对象,除非您为私有变量提供公共getter和setter 在超级班。
考虑包转储中的两个类。子扩展父。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内存中的子对象由两个区域组成。一个是父部分,另一个是子部分。子程序可以访问私有文件 节只能通过父类中的公共方法在其父类的代码中调用。
这样想。波拉特的父亲博尔托克有一个装有10万美元的保险箱。他不想共享他的“私有”变量保险箱。所以,他没有提供保险箱的钥匙。波拉特继承了保险箱。但是,如果他连门都打不开,那又有什么用呢?要是他的 爸爸提供了钥匙。
父母,
package Dump;
public class Parent {
private String reallyHidden;
private String notReallyHidden;
public String getNotReallyHidden() {
return notReallyHidden;
}
public void setNotReallyHidden(String notReallyHidden) {
this.notReallyHidden = notReallyHidden;
}
}//Parent
孩子,
package Dump;
public class Child extends Parent {
private String childOnly;
public String getChildOnly() {
return childOnly;
}
public void setChildOnly(String childOnly) {
this.childOnly = childOnly;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args){
System.out.println("Testing...");
Child c1 = new Child();
c1.setChildOnly("childOnly");
c1.setNotReallyHidden("notReallyHidden");
//Attempting to access parent's reallyHidden
c1.reallyHidden;//Does not even compile
}//main
}//Child
Yes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虽然有两个类,但只有一个对象。
当然,它继承了私有字段。它们大概是正确的对象功能所必需的,虽然父类的对象不是派生类的对象,但派生类的实例基本上肯定是父类的实例。如果没有所有的领域,就不可能是这样。
不,你不能直接访问它们。是的,它们是遗传的。他们必须如此。
这是个好问题!
更新:
呃,“不”
我想我们都学到了一些东西。由于JLS提出了确切的“不继承”措辞,所以回答“不继承”是正确的。由于子类不能访问或修改私有字段,因此,换句话说,它们不会被继承。但实际上只有一个对象,它确实包含私有字段,因此如果有人以错误的方式使用JLS和教程措辞,将很难理解OOP、Java对象以及实际发生的事情。
更新更新:
这里的争议涉及到一个根本的模糊:讨论的究竟是什么?的对象?或者我们在某种意义上谈论的是类本身?当描述类而不是对象时,允许有很大的自由度。因此,子类不继承私有字段,但作为子类实例的对象当然包含私有字段。
不。私有字段没有被继承…所以我们才发明了"保护"这是有意为之。我想这证明了受保护修饰符的存在。
现在来看看上下文。继承是什么意思——如果它存在于从派生类创建的对象中?是的,它是。
如果你的意思是它是否对派生类有用。嗯,没有。
现在,当你进行函数式编程时,父类的私有字段不会以一种有意义的方式继承给子类。对于子类,超类的私有字段与任何其他类的私有字段相同。
在功能上,它不是遗传的。但理想情况是这样的。
好吧,刚刚看了一下Java教程,他们引用了这样的话:
超类中的私人成员 子类不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但是,如果父类具有用于访问其私有字段的公共或受保护方法,则子类也可以使用这些方法。
参见:http://download.oracle.com/javase/tutorial/java/IandI/subclasses.html
我同意,这个领域是存在的。但是,子类在私有字段上没有任何特权。对于子类,私有字段与任何其他类的私有字段相同。
我相信这只是个人观点的问题。你可以左右争论的任何一方。这两种方法都是合理的。
子类不继承父类的私有成员。但是,如果父类具有用于访问其私有字段的公共或受保护方法,则子类也可以使用这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