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同事讨论了c# 3中var关键字的使用后,我想知道人们对通过var适当使用类型推断的看法是什么?

例如,我很懒地在有问题的情况下使用var,例如:-

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 { // ... } // Type of 'item'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Object.SomeProperty;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 something = someMethod(); // Type of 'something' not clear.

var更合法的用法如下:-

var l = new List<string>(); // Obvious what l will be.
var s = new SomeClass(); // Obvious what s will be.

有趣的是,LINQ似乎是一个灰色区域,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r in dataContext.SomeTable
              select r; // Not *entirely clear* what results will be here.

结果很明显,因为它将是一个实现IEnumerable的类型,但它并不完全明显,与var声明一个新对象的方式相同。

当涉及到对象的LINQ时,情况就更糟了,例如:-

var results = from item in someList
              where item != 3
              select item;

这并不比等价的foreach(var item in someList){//…}相当于。

这里有一个关于类型安全的真正问题——例如,如果我们将该查询的结果放在一个接受IEnumerable<int>和IEnumerable<double>的重载方法中,调用者可能会无意中传入错误的类型。

Var确实保持强类型,但问题是,在定义中不立即显示类型是否危险,当重载意味着当你无意中将错误的类型传递给方法时,编译器可能不会发出错误,这种情况会被放大。


当前回答

当然,int很简单,但当变量的类型是IEnumerable<MyStupidLongNamedGenericClass<int, string>>时,var会让事情变得更简单。

其他回答

当你不想重复自己的时候,Var很有用。例如,我昨天需要一个类似于此的数据结构。您喜欢哪种表示法?

Dictionary<string, Dictionary<string, List<MyNewType>>> collection = new Dictionary<string, Dictionary<string, List<MyNewType>>>();

or

var collection = new Dictionary<string, Dictionary<string, List<MyNewType>>>();

请注意,在本例中使用var几乎不会引起歧义。然而,有时候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例如,如果我像下面这样使用var,

var value= 5;

当我可以只写真正的类型,并消除任何歧义5应该如何表示。

double value = 5;

静态类型是关于契约的,而不是源代码。这里的想法是需要将静态信息放在“应该”是一个小方法的单行上。一般指南建议每个方法不要超过25行。

如果一个方法足够大,以至于您无法跟踪该方法中的单个变量,那么您做错了其他事情,这将使任何对var的批评相形见绌。

实际上,var的一个重要论点是它可以使重构更简单,因为你不再需要担心你的声明过于严格(例如,当你应该使用IList<>或IEnumerable<>时,你使用了List<>)。您仍然需要考虑新的方法签名,但至少不必返回并更改声明来匹配。

我发现使用var关键字实际上使代码更具可读性,因为你只是习惯于跳过'var'关键字。当您真的不关心具体类型是什么时,您不需要一直向下滚动来弄清楚代码在做什么。如果我真的需要知道下面的“item”是什么类型,我只需将鼠标悬停在它上面,Visual Studio就会告诉我。换句话说,我更愿意读书

foreach( var item in list ) { DoWork( item ); }

一遍又一遍地

foreach( KeyValuePair<string, double> entry in list ) { DoWork( Item ); }

当我试图消化代码时。我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个人喜好。在这一点上,我将依赖常识——在重要的方面(安全性、数据库使用、日志记录等)保留强制标准。

-工业。

如果你很懒,对匿名类型以外的任何类型都使用var,你应该被要求在这些变量的命名中使用匈牙利符号。

var iCounter=0;

生命!

天啊,我真想念VB。

好吧,这个问题会一直固执己见,但我会试着给出我的观点-尽管我认为我的观点是如此混乱,你可能不会从中得到什么。

首先——有匿名类型,为此你需要使用“var”关键字来分配一个匿名类型作为类的对象——这里没有太多的讨论,“var”是必要的。

然而,对于更简单的类型,如int型、长型、字符串型等等,我倾向于输入适当的类型。主要是因为它有点像“懒人的工具”,我在这里看不到太多的好处,很少的按键和它可能带来的困惑,这是不值得的。特别是浮点数的各种类型(浮点数、双精度数、十进制数)使我感到困惑,因为我对字面量中的后缀不坚定——我喜欢在源代码中看到类型。

话虽如此,如果类型更复杂和/或它显式地重复在赋值的右侧,我倾向于大量使用var。这可以是一个List<string>或etc,例如:

var list = new List<string>();

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没有必要重复类型两次——特别是当您开始更改代码和类型更改时——泛型类型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因此必须更改它们两次只是一种痛苦。当然,如果你希望针对IList<string>编码,那么你必须显式地命名类型。

简而言之,我做了以下事情:

当类型很短或不能脱离上下文读取时,显式地命名类型 在必要时使用var(废话) 当var(在我看来)不影响可读性时,使用它来偷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