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 Storm对我关于with声明的回答的评论引起了我的思考。我很少找到使用这个特殊语言特性的理由,也从来没有想过它可能会带来什么麻烦。现在,我很好奇如何有效地利用with,同时避免它的陷阱。
你觉得with语句在哪里有用?
Alan Storm对我关于with声明的回答的评论引起了我的思考。我很少找到使用这个特殊语言特性的理由,也从来没有想过它可能会带来什么麻烦。现在,我很好奇如何有效地利用with,同时避免它的陷阱。
你觉得with语句在哪里有用?
当前回答
我从来没有使用过,没有理由,也不推荐它。
with的问题是它阻止了ECMAScript实现可以执行的大量词汇优化。随着基于jit的快速引擎的兴起,这个问题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变得更加重要。
它可能看起来像允许更清晰的结构(例如,引入一个新的作用域而不是公共的匿名函数包装器或替换冗长的别名),但实际上不值得这样做。除了性能下降之外,还存在给错误对象的属性赋值的危险(当在注入作用域中的对象上找不到属性时),以及可能错误地引入全局变量。IIRC,后一个问题是促使Crockford建议避免的问题。
其他回答
我一直使用with语句作为范围导入的简单形式。假设您有某种标记构建器。而不是写:
markupbuilder.div(
markupbuilder.p('Hi! I am a paragraph!',
markupbuilder.span('I am a span inside a paragraph')
)
)
你可以这样写:
with(markupbuilder){
div(
p('Hi! I am a paragraph!',
span('I am a span inside a paragraph')
)
)
}
对于这个用例,我没有做任何赋值,所以我没有与之相关的歧义问题。
今天我想到了另一个用法,所以我兴奋地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了一个已有的提及:在块作用域内定义变量。
背景
尽管JavaScript表面上与C和c++相似,但它并不将变量作用于定义变量的块:
var name = "Joe";
if ( true )
{
var name = "Jack";
}
// name now contains "Jack"
在循环中声明闭包是一个常见的任务,这可能会导致错误:
for (var i=0; i<3; ++i)
{
var num = i;
setTimeout(function() { alert(num); }, 10);
}
因为for循环没有引入新的作用域,所以相同的num(值为2)将由所有三个函数共享。
一个新的范围:let and with
随着ES6中let语句的引入,在必要时引入一个新的作用域就变得容易了,以避免这些问题:
// variables introduced in this statement
// are scoped to each iteration of the loop
for (let i=0; i<3; ++i)
{
setTimeout(function() { alert(i); }, 10);
}
甚至:
for (var i=0; i<3; ++i)
{
// variables introduced in this statement
// are scoped to the block containing it.
let num = i;
setTimeout(function() { alert(num); }, 10);
}
在ES6普及之前,这种使用仍然局限于最新的浏览器和愿意使用编译器的开发人员。然而,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模拟这种行为使用:
for (var i=0; i<3; ++i)
{
// object members introduced in this statement
// are scoped to the block following it.
with ({num: i})
{
setTimeout(function() { alert(num); }, 10);
}
}
循环现在按预期工作,创建了三个值从0到2的独立变量。注意,在块内声明的变量不局限于它,这与c++中块的行为不同(在C中,变量必须在块的开始声明,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是类似的)。这种行为实际上非常类似于早期版本的Mozilla浏览器中引入的let块语法,但在其他地方没有被广泛采用。
可以使用with将对象的内容作为局部变量引入块,就像使用这个小型模板引擎一样。
我认为在将模板语言转换为JavaScript时,with语句可以派上用场。例如base2中的JST,但我更经常看到它。
我同意不使用with语句就可以编程。但因为它不会带来任何问题,所以它是一种合法的使用。
我只是不明白使用with比直接输入object。member有什么更好读的地方。我不认为它的可读性有任何下降,但我也不认为它的可读性有任何提高。
就像lassevk说的,我可以肯定地看到使用with比使用非常显式的“object”更容易出错。成员”语法。